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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心动的美丽——追忆老剧
作者:想飞的小美  来源于:天涯论坛  发布时间:2006-8-20 21:47:15

卷首语
  
  银色的经典,银色的怀恋,也许一切旧的发黄,禁不得岁月的一哂。我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回忆不大起来,如果淘出碟片重温,却只能把那些根深蒂固的感动改头换面。其实不想。有些情愫,远比那载体来的更珍贵。其中,便包括了偶被“修正”“补充”“美化”的回忆。现在,我要说的,不是电视剧,而是感动。如果有错,只是错在记心和解读。于我本真而言,那些都是年少时的梦啊,像朵永远不会凋零的花。


  
第一篇 友殇——唐太宗李世民
  
  其实这是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江山,更爱美人》,偶被换作《爱不释手》,好像那女人美绝人寰。我不喜欢杨吉儿,尽管之前傅艺伟的苏妲己为千古妖女立了丰碑。但在这里,她留给我的印象,依稀只有一双大大的黑眼圈,和弯得像两只饺子的头发帘。
  
  李世民爱她,即使长孙无垢与她的对比明显至令人发指,他还是无缘无故,一往无前,舍生忘死的爱着。听说这就是爱情。君王之恋,适足以倾城倾国。因为“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实在浪浪漫漫。于是以长孙之德才,在李世民那里,也只获得恩情和亲情。太多人为她看不过眼,也包括我。可是在记忆中,曾让我真正爱过痛过的女子,却是阿史那燕。
  
  一个刁蛮的突厥公主,初把李建成当作李世民,还曾那样不齿和不屑。我知道她很高傲,因为一个不让须眉的红颜,她的心本就像雪域高山一样高不可攀,不被征服,便不被俘获。于是当这个男人存在,他必然是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王。心既动,无可回。在她的爱情字典里,只存在一个定理,我爱了你,你就要像我爱你一样的回报于我。霸道之极。
  
  所以太多的人不喜欢阿史那燕。因为她既不能像杨吉儿一样收获李世民的爱情,也不能像长孙无垢一样收获自己的品格。真的很失败,却也沉痛和纯粹。那是每个娇纵的女孩年少时都会犯下的错。只要你爱上一个男人的理由,既不是他成了你的丈夫,也不是他锲而不舍的追求,而是因为你先欣赏和仰慕。
  
  不是李世民,是什么别的人,只要长孙无垢嫁了,她一定会三从四德;不是李世民,是什么别的人,只要给杨吉儿足够浓烈的爱,她也一定会投桃报李。命运的转盘,唯一改变不了的,是阿史那燕,当此之世,令她都仰慕,只有一个李世民。
  
  太喜爱作为李世民“战友”时候的那燕公主。会为了他吸食蛇毒,为他暖身,为他带领突厥骑兵取敌上将首级。他们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彼此欣赏彼此军事上超高的天分与勇气。我想,李世民的价值,只在她的眼里,是实现的最充分的吧。但这一部分,却恰恰无关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虽然她并非颗粒无收,至少李世民只是顾忌着爱那燕的兄长才退避三舍。可那哪儿够呢?谁也阻挡不了她爱的凶,要的凶,那是她血液中突厥人的攻击性、侵略性。这必然的,昭示了她的悲剧。
  
  不想非议李建成的不择手段,毕竟选择不相信李世民的人,是阿史那燕自己。她为了伤害李世民而伤害自己,她以为嫁给李建成,看李世民痛苦,她会快意。也许吧,毕竟当时李世民真的痛心。然而自己又是何滋味?李世民总算还有别的女人来安慰,你呢?任性的女子,守着连自己都鄙视的丈夫,哪有一秒不是炼狱?
  
  更为悲哀的是,当她最终改嫁李世民的时候,再没了一丝有人情终成眷属的喜悦,很可笑,生死以之的爱情盟约变换成一宗肮脏的政治交易,为了成全父亲的野心,她要用不洁的心亵渎最纯真的爱,要拥不洁的身体亵渎最宝贵的人。会流血的,里里外外。尤其当她知晓自己所爱的男人,真的愿意为了她而作出那些愧为一代明君的事的时候,徇私的时候,她会为自己当初的冲动怎么悔,怎么恨?不敢想像。只是当阿史那燕再没了锐气,木讷的,安分守己的,甚至小心翼翼的,做李世民的妃,她还是她么?这不是成长的代价。因为老天并没有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在那儿,好像告诫着我,永远不要抡自己爱人耳光,因为疼到最后疼到死的,会是你自己。
  
  不想和任何人分享一份爱,本没有错。错在那个男人,是皇帝。而当你忽然发现自己非但没有独霸他的爱的权力,甚至连那一小份的恩宠都不配拥有的时候,死亡,或许是唯一的解脱。于是阿史那燕去了,带着一腔憾恨。并最后一次乞求李世民放过她的父亲。这一次,她并不想让李世民痛心,尽管那是无可避免的事,她知道,却无能为力。从梦想破灭,到自我死亡,阿史那燕的悲剧,早该谢幕了。
  
  这就是我记忆当中的《唐太宗李世民》,后来听说阿史那燕的饰演者身染政治风波,臭名昭著。于是讨厌她的人顿时更加众多起来。却并未如何左右于我,毕竟感动的记忆,已经那么根深蒂固的了。和其他一切再无关联。
  
  有关成长,有关友谊,有关爱情,有关宽容。唐太宗李世民。

 

第二篇 诗颂——飞燕惊龙
  
  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我只有10岁,于是格外觉得心仪男主人公的女儿军团壮观。朱若兰,沈霞琳,李瑶红,赵小蝶,玉箫仙子。五朵金花。虽然后来的杨过哥哥轻而易举打败了他的本家杨梦寰,那是后话。当时,这片子狠狠给我上一课——也许女人注定只能做男人的几分之一。
  
  杨梦寰名字很像一个女人,长相也秀气的像一个女人。很久以后,才知道他的饰演者竟然是后面令我魂牵梦绕的尔冬升。我偏非常不待见杨梦寰。因为我实在搞不懂他喜欢的究竟是朱若兰还是沈霞琳。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一个是虚无缥缈的诱惑。连带糟蹋了可怜的李瑶红,惊扰了清静的赵小蝶,还把黑帮大姐玉箫仙子弄的狼狈不堪。他很有本事。这本事武侠小说的男主角普遍拥有——默默叨叨,罗罗嗦嗦,抻着你又不断了你,用不想伤害你换你为他笑着送命。后来的马俊武,张无忌登峰造极。
  
  放在今天来反思飞燕惊龙,脑汁榨干了找感动,模糊的印象是赵小蝶,依稀记得她弹着琵琶背对杨梦寰,情说的最少,武功却最深不可测,淡淡的情愫,我从那么小就开始欣赏了,怀疑自己是不是早熟。当然,我绝不喜爱这部电视剧,之所以能让我至今念念不忘,只是因为那首拥有诗一样歌词的优美的歌曲:
  
   我把冰心一片,系上万种缱眷,伴你上穷碧落下黄泉,
  寻访天地间,至善至圆,绵绵密密,岁岁年年;
  我把丹心一片,誓向白云苍天,纵然万水千山走遍,
  寻访天地间,真理泉源,再释亘古儿女情缘。
  只想天上人间世世共婵娟,
  谁知江湖路上多艰险,
  风雨飘摇义薄云天渡难关,
  波涛汹涌,力挽狂澜,
  玉人侠骨柔情,天相柳暗花明,飞燕惊龙剑胆琴心。
  
  那是第一次知道世间还有“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妙句,徒叹世事奈何奈何,才想人间离别怀恋。初中的时候,兴之所至,重填一份歌词。记录昨日黄花,希图一切感动不会淡去,不会变。
  
  拈指花瓣一枚,轻点朱唇已醉,晚景秋水长天落霞飞,
  仰望天之北,愿许一回,生生世世,同去同归;
  月下煮酒一杯,芬芳扰人心碎,冠盖京华厮人独憔悴,
  仰望天之北,心字成灰,尽在秋风过处枯萎。
  总想多少痴情化作相思泪,
  总想几番年华随流水,
  山茶朝露梨花带雨女儿美,
  白首如新,红颜已褪,
  相见争如不见,往事云烟飘散,此情此际心困难为。

 

第三篇 情逝——雪山飞狐
  
  绝不会出乎任何人的意外,我钟爱程灵素。无可否认,龚慈恩美极了。冰雪象牙白的肌肤,清泉不见底的双瞳。如果说原著中的她的名是《灵枢》《素问》,那么这部电视剧中,她却是“素月”和“精灵”。原本金庸想通过她告诉我们,男人在爱情中的症结,那就是一颗玲珑剔透心,远不及倾城倾国貌。可惜龚慈恩却生生破坏了金庸的苦心。她成为众多金迷心目中程姑娘活的模本。尽管她的爱情,再也反衬不出男人的劣根性,只是难以索解到,令人头疼。
  
  惆怅。却不再想为二妹树传,因为不只别人,连自己都嫌写的太多了。以下的篇幅,我想说的是另一个我非常疼爱的女子——马春花。即使她真的妩媚如春风中的花朵吧,名叫马春花还是恐怖极了。患文字洁癖的人很多,恐怕少有人谈及她,跟她这个名字也有关联。仔细想想,经典武侠多是一男配数女,像马春花这样,一个女人,串联了胡斐,商宝震,徐铮,福康安四个男人,甚至最后还拉把了陈家洛一下下的,当真少之又少。她还真是一个传奇!
  
  她的故事,像把灰姑娘和白雪公主揉在了一起。一个草莽出身的乡下丫头,除了迟暮的老爹,粗鲁的师兄,无所凭依,真真委屈了她恬静的气质,可贵的善良和出众的美貌。人们看在眼里,都明白,她自己也隐隐的意识到了,懵懂的少女春情,默默等待着播种者,那骑着白马的王子一出现,相互捕捉只是一刹那间。福康安是地地道道的王子,他的亲生父亲本就是当朝乾隆皇帝。灰姑娘不会拒绝王子送来的水晶鞋,童话当中,人们从不使用“攀龙附凤”这样的字眼。何况马春花,当时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一曲《花田错》终,福康安消失的无影无踪,王子,泛滥的不只春情,还有淫欲。马春花不幸。
  
  但在商宝震,徐铮,乃至胡斐的眼里,她便不再是灰姑娘,而是令他们尊敬,仰慕,爱恋的公主,于是徐铮甘娶不贞之妻,商宝震为她送命,胡斐则把她的安危排在了二妹的前面。马春花偏偏还是爱福康安。自始至终,她从没看过别的什么人一眼,也从没给过什么别的人任何机会。这份执拗使他飞蛾投火似的,又回到了福康安的身边。
  
  你始乱终弃,我痴心不改,马春花,傻的可以。然而被温文儒雅的气质,甜如蜜糖的口舌,神乎其技的箫艺,诸如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蒙了心的少女,古往今来,还少了?况片中那饰演福康安的男子,的确风神俊朗,光华照人。爱情的阶级性,相对隐讳,一旦凸显,必然是悲剧。所以不想太多的怨怪福康安的母亲。如果她能容得一个身怀武功的江湖女子留在儿子身边,教育自己的孙子,反而奇了怪了。爱情太虚幻,不是一张安全的通行证,有时,甚至是险恶的索命符。马春花表面看来是做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牺牲品,事实上,令她身处福康安身边,并心甘情愿喝下那一壶毒汤的,正是她对福康安永远不曾放弃,永远都在憧憬的爱情。她,幸福的死去。因为有了陈家洛。
  
  那是另外一幕剧。悲喜交加。香香的死亡是被天也嫉妒的高贵美丽披上了神话的外衣,而对于无分美丑贵贱的生命本身,穷困的马春花的死亡,“丑陋”的程灵素的死亡同样也是传说。该被记住。
  
  于是有关雪山飞狐,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爱情,不听你的,不由你的。

 

第四篇 空箫——雪花神剑
  
  看了雪花神剑,方知师徒之爱能比神雕侠侣更一塌糊涂,乱七八糟。
  
  金庸方正,有情无欲。古龙无羁,有欲无情。萧逸折衷,情欲相生相克。所以才有《绛雪玄霜》中罗玄与绝世尤物聂小凤之间那纠纠缠缠,进进退退的诱惑和反诱惑。到得电视剧雪花神剑,冠了妖女的名弦,这里的龚慈恩,终于美的如鱼得水。
  
  之前很欣赏邵氏银幕上的姜大卫,人到中年,驾驭起罗玄这样的角色可说是牛刀小试。世上少有犯了这么丢人的错,仍能坦然,丝毫不心理变态的人,所以罗玄堪为一代宗师,名下无虚。不过我夸他却并不代表我欣赏他,相反,在整部雪花神剑剧集当中,他英勇的排在我所讨厌人物的第二位,仅次于他的女婿方兆南。
  
  没办法,我对那些连自己下半身都管不好的男人天生没好感。若真能就此把聂小凤治的服服帖帖也便罢了,偏偏瓷器活儿揽了,金刚钻却不灵了。昨天还离不开放不掉,今天就想把人关到天荒地老。相见时难别亦难啊。难为罗玄了。关键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凭借聂小凤的面相就笃定人家将来会成江湖一害,至少当时的她是怀着一腔善良而单纯的心思想嫁给自己挚爱的男人,罗玄,然后本分过日子的。她或许从未断绝离开哀劳山的念头,但对罗玄的爱,却足以把那自由放纵的热望封印,不透出半点气味。是罗玄吝惜了自己的爱,然后企图用冷遇将这个火样的女子冻结。这也罢了,最后还想杀人灭口!若非聂小凤怀了孕,她的命肯定完蛋大吉,而即便如此,生下的孩子,又被她们的老爹给抢走,好像她这个亲娘是毒蛇猛兽似的。这一连串作为,的确有失水准。当然,聂小凤的报复之冷酷似乎也在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罗玄对她本质透析的某种准确。能够致残而不致死,罗玄毕竟是罗玄。
  
  有时想想,他和聂小凤,真是彻头彻尾一笔糊涂帐,因非因,果非果。不是因果循环,而是没想到对一个假设结果的种种规避,反而成了促成这个结果的种种原因。有点历史怪圈的意味。人管这叫宿命,其实还不是被罗玄那个自以为是的脾气,和聂小凤那个睚眦必报的脾气给闹的?这其实叫报应。
  
  一个颠狂而无序的世界,绛雪玄霜没来得及抗拒,就被她们那奇异的父母送了来。还以为姐妹要一起倒霉了,想不到不幸仿佛只是狠狠抓住了梅绛雪。亲生母女变身冷面师徒也就罢了,遇见方兆南这个死小子那才真的是绛雪的大不幸。(咦?为什么几乎所有女人不幸的开始都是一个男人?)与IQ超高的梅绛雪相比,方兆南的心智都还不大成熟,骨子里的小男人劲简直能熏着人,患有典型的“女强人恐惧症”。若非梅绛雪太美了,太主动了,让他多靠近一些,那也是不敢的。何来莫名结婚这一说?
  
  月下之盟,原就是绛雪的一厢情愿。其实你累得慌,方兆南也累得慌。想对一个人好也得先看看人家需不需要啊。明明缺怜少爱,空虚的要命,在方兆南面前做做娇态有何不可?让他大男人的保护欲抬抬头,也省得你三天两头反过来照顾他。不过喜欢一个人,真爱一个的时候,那是什么傻都要犯的。聪明有如梅绛雪,什么都会,却不会勾引男人。于是该受的罪受了,不该受的罪也受了。把自己折腾的生不如死。她那个亲妈只认了玄霜,她的丈夫只爱了玄霜。梅绛雪,到头来,一无所有。
  
  杨恭如真的很美,白衣碧箫,茕茕孑立,顾盼一笑,楚楚动人之处,雪中红梅也夺不了她的光彩去。她总会让我想起《魔刀侠情》当中的洪欣,同样的美,同样为了自己的妹子,干脆而彻底的牺牲奉献了自己。只是洪欣始终没有失去过聂抗天的爱,梅绛雪却从未真正拥有过方兆南。
  
  男人啊,其实得到他们的身体很容易,如果你还要一颗心,最好先想想这颗心,是否真有那么珍贵。或许迷惑你的,只是那一圈想急切成全自己命运的理想主义光辉。但在这里,不管对聂小凤,还是梅绛雪,都不那么重要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我也从未替梅绛雪嫉妒过陈玄霜,因为那也太抬举了方兆南。好比陈家洛之于霍青桐,好比杨云骢之于飞红巾,根本不在一个档次的男人和女人,有了爱情比没有爱情更悲哀。

 

第五篇 轮回——仙侣奇缘
  
  如果没有陈浩南,郑伊健是不是能够带给我更多的惊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十数年前,他所饰演的石生横空出世,那一刻,我的人生,整整多出了一个世界。
  
  有人天生就是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作为名义上《蜀山奇侠》的续篇,《仙侣奇缘》相对独立却也必须传承下来某些东西,这些东西,好像也就血魔这一个人,而且还是转了世的。但对于当时名不见经传(至少对我而言)的郑伊健来说,炒已经成了经典的关礼杰的剩饭,难度可想而知。每个观众,包括我,都是带了期许与挑剔的双重眼光去试看看的,险恶,但也正常。至今我无法解释,明明不是第一眼帅哥的郑伊健,为什么能够在初始,就轻描淡写的把第二位“血魔”写在了我的心里,或许,真的像《仙侣奇缘》里面说的,存在前世今生,人和人之间才有了这丝丝缕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倾盖如故。
  
  石生很善良。尽管在电视剧的形式中,善良相当廉价,大多数人却吃这一套。可惜,绝不包括我。世间诱惑无数,给每个人的机会并不均等,有人几乎一生碌碌,有人却要时时刻刻与魔鬼共舞,前者即使拥有斗士的潜质,却也没有展示斗士的机会,看不出珍贵,后者则随时有可能沦落为小人,矛盾挣扎之处,无论输赢,都动人心魄。这,才是我爱上石生的最大的理由。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英男,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就这一句,从人到魔,从善到恶,从生到死,从今生到来世,石生不曾食言。守住了灵魂上的这一方净土,则无论人魔,皆能立地成佛。
  
  余英男原是一个卫道士,有点美丽,有点单纯,她的身份决定她的立场,她的使命,有时,难免与石生的命运相左,她也需要选择。由此矛盾痛苦丛生。后来才知道,一切根源在于她前世的前世,合不该成了山贼,造了太多的杀孽。于是前世为妓,含冤而死,今生尚要用她和石生的有缘无份继续还债。很无稽,很残酷。但我想每一个在爱情中挣扎到无能为力的人却宁愿相信。因为那样才能对一切苦痛一切不公,做到坦然。
  
  另有英男师叔孙南与天都仙女一节,总记得那张不能打开,却从一开始就注定非要打开不可的七宝金床,也记得他们之间不能发生却从一开始就注定非要发生不可的悲剧爱情。孙南成了石像,我却始终相信他还拥有一颗快乐王子的铅做的心,连并天都仙女永不改变的真情,会一道成为天人两界间最宝贵的东西。与他们一贯的高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男的师兄,同样身处正道的申屠宏却为了崔盈变成了一只猪!
  
  有情生,无始劫。六道轮回。上得天道如何?沦为畜生又如何?只要身在六道之内,便要忍受那无穷无尽的痛苦,却也能享受那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哪管那幸福是真实的存在,还是等在千秋万载以后。当化作画师的石生与身为千金的余英男终于在闹市之间,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真爱的永生,希望的不灭。即便不是佛教信徒的我,也在那一刹那虔诚了起来,仿佛自己的幸福也近在手边。以至于忘了一世太久,无处觅归程。
  
  归程。还有没有人在那里等待,与我回眸擦肩。还有没有一丝快乐,像梦的影子一样虚幻。《仙侣奇缘》归根结底是一个神话,只在纯粹的思绪中留存温暖。

 

第六篇 红消——南帝北丐
  
  再见郑伊健。可惜不管金大师笔下,还是《南帝北丐》之中,段智兴都只是一个二流以下的男人。反倒洪七坦荡豁达,了不得到了极点。魏骏杰在那时即便不至于抢了郑伊健的风头吧,作为后来者,能够和“南帝”平分秋色也够他引以为傲了。
  
  说真心话,这部电视剧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女角。相较苗恩恩,刘瑛和穆林的哀婉凄绝,洪七的两个女人程雪芯,水灵真可谓咬人一口,入木三分。单以外貌论,则程雪芯的明艳与刘瑛的妩媚并列居冠,穆林中规中矩,剩下的苗恩恩和水灵就只能用“不堪入目”去形容了。真的是噩梦一般的苗恩恩的鼻子,水灵的眼睛,耳朵,嘴。不过从故事设置,和人物塑造来讲,同一部武侠电视剧当中,能同时拥有这么一群个性超级鲜明,同时反差极大的女性角色堪称不可思议。
  
  由弱到强排个序,依次应是苗恩恩,穆林,程雪芯,刘瑛,水灵。苗相对传统,有完人的意味,作为段智兴的结发妻子,她的品性和地位和长孙无垢相似,当然演员丑多了,塑造的好,倒也需要些力气。穆林是水灵的姐妹,同是杀手,要用“这个杀手不太冷”来形容穆林,根本不给劲,穆林何止是不太冷而已,她都快热的成了一块炭,不仅对段智兴好的要命,连带洪七的闲事都管,结果死的比窦娥还冤,居然是被水灵给杀掉了,这或许就是杀手的终极归宿吧,挺无奈。
 
  程雪芯,不得不说,因为演员的鹤立鸡群,我对她一直另眼相看,只是这个角色本身太不争气:首先,智商极低,看什么事都是被眼前的一坨坨左右,脑子像秀逗了似的,根本舍不得转两下,怀疑起洪七来,脸变的比翻书还快,报复起来,比魔鬼还决绝;其次,情商极低,谁骗她她都信,除了真正爱的洪七是坏人,其他的,都是好人。说真的,见过欠强奸的,没见过这么欠强奸的。一个横吃飞醋的倒霉笨女人,自己找起死来,拦都拦不住。怨谁呢?她那叛徒爹?不错,居然到死还装好人,让闺女为自己报仇什么的,真不明白他哪来的什么仇,人洪七没把你杀死鞭尸已经很便宜你了,明知女儿和洪七的感情,还猛下毒药,这么狠的爹,倒和岳某人有一拼。只可怜了洪七。
  
  刘瑛,她是一个最简单也最复杂的存在。使得段智兴的一切变得不同的,正是刘瑛。说她简单,那是因为,她和段智兴之间的爱,比其他种种都更干净和平淡。那既是一见情钟,又是细水长流,既不掺杂妒恨,也无恩义负担,相爱而已,令人有点小感动。可偏偏就是她,经历了最复杂的一次巨变。段智兴周伯通都是受害者,刘瑛身处期间,成了一个接住所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坐标点。一夜白发,亲子死,挚爱断。刘瑛也许并不是最惨的,但她一定是最无辜的。正是因为她的简单,使得她连个逃生的退路也没有,连个选择的岔路也没有,从始至终,她没有做任何不该做的事,因此不是她选择了厄运,而是厄运挑上了她。结果倒没什么区分。
  
  水灵。虽然本人平生阅BT女人无数,但水灵无疑是其中无可取代的佼佼者。她身上的占有欲几乎已经泛滥至正无穷,跟极品阿紫也只在伯仲之间。这是一种了不得的精神状态,这个样子的人无论是下毒药,用毒针,剁手,还是挖眼睛都会做的像完成一件顺理成章的小事似的轻描淡写。倘若对象不是洪七,乔峰这种运气奇佳,本领超强的极品男人,那是根本消受不了几个回合的。要知道她为了得到你,是在与全世界势不两立。任何别的价值都削平为零,包括她自己的,以及你的生命。幸好这样的女人,也不是谁谁都能遇上。
  
  遇上了之后的南帝北丐,终于成了一干倒霉女子的竞技场——谁输谁赢呢?

 

第七篇 缘君——蜀山奇侠
  
  紫青双剑其实代表了两个女人,李紫穹,周青云,加上沙艳红,三个妇道人家联手就坐掉了堂堂血魔丁隐。上官警我因何可贵,不是因为他能舍身卫道——那是黄毛童子级的道士也会做的事——而是因为他能把锄魔卫道的伟大事业做大做强,把三个甚是不和,但却各逞机能的女人紧密的团结在了以他为核心的道中央周围,高举阴阳相克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的在锄魔务尽的道路上走下去。
  
  咳,开个玩笑。对警我师兄的佩服是发自真心的。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李紫穹,可惜周青云也爱他,为了能让二人心无隔阂的双剑合璧,上官警我娶了相对来说对他最无意言情的沙艳红。这位身份超卓的星宿宫宫主,不幸又是龚慈恩饰演的。于是人缘好到崩溃。李紫穹得了上官警我的一切眷宠又如何?周青云令上官警我怜惜不已又如何?沙艳红终成他的真命天女,虽然那场婚礼,最后以沙艳红被丁隐劫走而谢幕。当然,这场假模假式的婚礼只能证明那个男人,是个混蛋!
  
  那时的关礼杰当真迷人,从长相到扮相,毫不客气的颠覆了传统武侠世界的审美观,显得魅力十足,而又时尚前卫,身为女人,不爱上他是没有天理的啊,沙艳红也不例外。但上官警我本人显然受卫道士的身份荼毒太深,他习惯了把个人天性上的满足牺牲在更加宏大的事业当中。所以今天回想起这部电视剧,和仙侣奇缘完全不一样,最深的印象却是那个被勾描的仙气十足的叙事背景——
  
  峨嵋后山的魔界,乾天易元霹雳大阵,封住天地间一切魔气根源,玄阴之气,每隔百年,都有九星连珠,届时魔界入口洞开,无论谁进去,出来就成了血魔。然后“上天下地,唯我血魔独尊”。那会儿我就在想所谓九星连珠是不是太阳系这九大行星,然后还特意考察了一番,看是不是真有九星连珠这样的事。结果可想而知。但这也阻挡不住我对这种大自然不可抗力产生的恐惧,只要成了血魔,力量总是大的惊人,可干嘛就非得是个坏人呢?警我多好啊,他是为了救那个郭富城饰演的小子才掉进去的啊。出来也要六亲不认了。我很是不能理解,与道相对立的“魔”,残忍,无情,邪恶,嗜杀,唯一热衷的只剩权欲。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妖魔化”,只是觉得太极端了。在这座巨型的海市蜃楼当中,应该还有别的什么更加宝贵,更值得用生命去捍卫吧。
  
  沙艳红牺牲自己破了丁隐的魔功,做的非常漂亮,非常绝,一下子,令紫青黯然失色。这就是邪派女人和正派女人的不同,以杀止杀,以恶制恶——她们少了很多桎梏,遂不会思前想后,婆婆妈妈。她们经历的多,见识的多,对人生也不会做太多乱七八糟的幻想,或许沙艳红也曾幻想过上官警我,但其实别说那男人从不属于你,即便他爱了,也只不过是多了更深一层的牺牲。
  
  蜀山告诉我们,天道是大道,爱情只是小道。很多人不这么看,于是上善若水的胸襟重不过一滴情泪。

 

第八篇 倾国——一代皇后大玉儿
  
  我认识大玉儿的时候,还不认识布木布泰。
  
  那之前并非没有看过有关这段历史的电视剧,在我记忆的起点,分明刻画一个场面——男人骑在马上弯弓射猎,一只暗箭于身后袭来,男人堕马;深宫里的女子伤心欲绝,流了一幅锦帕拭不净的眼泪。是什么剧早就记不清了,总归是大陆拍的。后来很长的一段,我总是被那个画面所左右,一度笃信鼎鼎大名的清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布木布泰,为了保住自己儿子顺治帝福临的皇位,不仅委身下嫁于权倾天下的摄政王爷多尔衮,更加亲自派人除掉了他,令其于39岁英年早逝。
  
  这只是一个艺术虚构,也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但在冰凉的历史之外,我早早的把多尔衮爱到了骨头里去。直接的原因便是那部在当时看来相当惊艳的台剧《一代皇后大玉儿》;更核心的原因,是那个饰演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男人,尔东升。
  
  多少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是秦沛和姜大卫的弟弟。不久以前他导演的电影《新不了情》又成就了刘青云,成就了张柏芝,并成就他自己拿了金像奖最佳导演。我亲眼目睹,竟也迟迟回想不起当初在《一代皇后大玉儿》里面,把他害得九死一生,差点一无所有的八哥皇太极其实正是刘青云所饰演。那时我还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的长相,只咬牙切齿的记住了他的坏。虽然从历史上看,清太宗崇德帝弘才伟略,继往开来,胸怀超卓,奠定大业,确是一位好皇帝。但我还是欣然接受了电视剧对他的“诬蔑”。因为真的太喜欢多尔衮。因此非常感激这位编剧,乃至后来《孝庄秘史》的编剧对多尔衮完全不问是非,不论曲直的“厚爱”。只是还有好多事情,我不明白。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玄妙,徘徘徊徊,真的那么容易就参与了别人的人生。在我的理解当中,大玉儿,多尔衮从来就是两条难有交集的平行线,帝王之家,叔嫂的名份根本不具有任何牵连血缘的意义,一父所生的亲兄弟都可以如此了,何况再往外多加的这一个其他。爱情从来都是牵连陌生男女最好的武器,但在这么聪明的一个男人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之间,真的只是这样吗?对于多尔衮,他人生第一大惨事,只怕并非失去皇位,更不是什么荒唐的被抢了心爱的女人,而是他最尊敬的父汗,和最深爱的母妃在他14岁的某一天忽然一起离开了他吧。从此以后,要说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除了亲弟多铎,不做第二人想。而英俊潇洒一如多尔衮,文承武德一如多尔衮,天下美女,无论身心,皆唾手可得,他又何必为了一个永远心意叵测的女人如此执着?
  
  费解,于是有了传说。
  
  潘迎紫的大玉儿很爱很爱多尔衮,可能她是第一女主角的缘故吧,从她的立场出发,不要说皇太极,连多尔衮也有点“劣根性”,但她依然比宁静那个角色可爱几分,后者若写实一些,不跟多尔衮谈情倒也能接受,可偏偏要一边嘴上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就像在上演政客和嫖客的戏码。令我深为齿冷。而在我看来,尔东升的诠释和后来口碑听说还算不错的马景涛压根儿无法相提并论,他的儒雅,深沉和谈笑定江山的气概,绝不是一个只会在琼瑶剧中大练狮吼功的男人所能比拟的。然而这部电视剧也有一个大大的败笔,即福临的生身之父问题。只觉人不能信口雌黄到这种地步。当然,后来的所有清宫戏说剧,我根本再也看不得。
  
  大玉儿诚然是一个女强人,但似乎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清朝甫一入关时,天下就是多尔衮的。因此他在她的人生中,不是一个小配角,他至少一度,是她的主人。他死的早,但至少在死以前,把能还的一切都还给了顺治皇帝。当然,这也没有能够让他逃出死后的一劫。顺治的报复我能够理解,但是大玉儿在他死后的落井下石(或者是袖手旁观),令我很难再被任何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桥段所说服。幸好在看《一代皇后大玉儿》的时候,我还不清楚这段历史。因此,觉得那爱情真可贵,真美。
  
  有了江山做背景,无论什么样子的恋曲都会突然荡气回肠了起来。非独此二人然。

 

第九篇 沦落——莲花争霸
  
  大二的时候,第一次看古龙的《流星蝴蝶剑》,读到10页左右,有个念头像只蚂蚱似的从记忆的仓库里面蹦了出来,落在纸上,停也不停,就向远处逃去。我手中被迫不及待翻飞了的书页中活了别的精灵,仙女棒一挥,孟星魂成了沈冲。
  
  幸好之前不曾识得孟星魂,所以对沈冲不曾期待,于是得以领略李南星给我带来的,那么大的慰藉。也就是从他开始吧,才知道杀手不是刽子手,阳光下,有张清水般的脸,暗夜里,性感的像一缕轻烟。略显变态的爱着那踩着刀刃的舞蹈,欣赏他们穿越了生死的界限,独自游走在前世今生的边缘。
  
  可惜我不喜欢小蝶。不管她姓南宫还是姓孙。这个女子除了略显空灵的美丽,找不出任何性格上的华彩。无论高翔,还是沈冲,都是希望通过一份真情来洗尽铅华,好让自己那在地狱中沉沦已久的灵魂插上救赎的羽翼。小蝶适逢其会,隔岸观景,就成了令他们解脱秋老大的一棵稻草。他们本没有想到小蝶身后跟着白玉川这么大一个麻烦,但只要和秋老大无关,和他们的过去无关,他们都会欣然狂奔过去的。只是希望改变些什么。
  
  说起白玉川,很奇异的,这个下三滥至极点的变态“男人”,抑或“女人”,反而成了整部莲花争霸中人气最高的一位——至少在我所见过的评论当中,不吝溢美之词,风头盖了沈冲。也许是演员出类拔萃的身高和个性魅力沾了便宜吧,而那个“南宫蝶”又太过资质平庸,这使得人们彻底忽略了,遗忘了,曲解了白玉川强奸她的事实,只怕还有人觉得是小蝶沾了便宜呢。而对我来说,欣赏东方不败的双性美是后来的事,而且白玉川的阴险恐怖之处又远逊于原著中的律香川,所以对他(她)的感觉始终都是很大的一个负数。只觉他做男人比沈冲失败,做女人又敌不过秋老大,风二娘。
  
  分清这对双胞胎姐妹,不管谁,都必须使出点力气。我也是脑汁缴尽后发现,那个整天跟南宫剑腻在一起的是风二娘,而爱极了沈冲的,才是秋老大。由于眼光的档次决定了本人的档次,所以红衣如血,风骚似足龙门客栈金镶玉的风二娘也不得不屈于秋老大之后,成了美则美矣,却无足轻重的风景。
  
  有关秋老大,主题是沦落,跟随沈冲等,或者说带领沈冲等一起沦落。那是生存的冷酷现实写在人间的悲剧,你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出卖——不管是卖给天使还是卖给撒旦。如同溺了水的人,倘若是自己一个,尚存几丝渺茫的生机,但若和旁的人绑在了一起,你拉我,我拽你,盘根错节,谁得脱身?恩情已令彭郎老,何况真爱几万重。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从一条鲜活的生命到千疮百孔到干脆永远瞑目,面对这样的付出,真不知道,沈冲是幸还是不幸?
  
  影版《流星蝴蝶剑》有一句歌词,“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白白平添几许惆怅。而听着莲花争霸那首《我走我路》,总会替沈冲扪心自问:人在江湖是否真能潇洒自如?你是否真的能够什么都不在乎?

 

第十篇 白发——塞外奇侠传
  
  雪花飘,飘起了多少爱恋,雪花飞,飞起了多少情缘,莲花开在雪中间。
  
  每当这歌声起,总觉王菲空山灵雨的声音同样飘在雪中间。沁凉芬芳。因此忍了杨云骢的头发,忍了楚昭南的嘴脸,忍了练霓裳的颠覆,忍了哈玛雅的口音,忍了梁羽生的扯淡,忍了新加坡编剧的二次扯淡。一切为了《雪中莲》,为了片中唯一一个能够配的起这歌曲气质的女子——纳兰明慧。
  
  其实相当讨厌原著当中的纳兰明慧,只冲她被梁大师安成了容若的姑姑,我便无法镇静自己全身的三叉神经,要知道,纳兰性德,容若公子可是我除了李煜以外最心仪的词人;而纳兰一族,即叶赫,在与建州争雄的过程中便赢得了我最大限度的尊敬,令我很难想像他们中间会出现一个纳兰秀吉这样的“走狗”,既而生出满洲第一美人纳兰明慧。
  
  我不知道满洲第一美人应该长成什么样儿,但想来绝对无法比郭淑贤给我的满足更大了。只要她一笑,无论何时何地,总觉眼前是江南的春天。忽然就忘记了那些先入为主的恶感。而这个出身贵族的名门闺秀也少了原著里面的不知天高地厚,代以进退适度的永恒的恬静。不知怎地,连她有点做作的吃素习惯,和相当幼稚的用钻天猴许愿也能坦然接受了,既而甚至不去恨她对飞红巾横刀夺爱,明明是后来者,却好像杨云骢本来就该是她的。
  
  真的,在她与杨云骢初次见面,那明显借鉴了咯丝丽与陈家洛的湖边经典段落,绝色美人化作出水芙蓉如何能不乱花迷了少年眼?而散了湿发,披着男人外衣,用破瓦木棍奏出动听乐曲的女孩,火光影红了脸颊,美目流盼,和风般抚过随乐舞剑的男子,是怎样的一种风情?杨云骢焉能不醉?那大漠雄鹰一般的女英雄,飞红巾,他青梅竹马的牵绊,不离不弃的誓言,终于,终于,遭遇了来自这只江南雨燕的最大的诱惑和挑战。
  
  他们的关系比不得霍青桐和陈家洛,事实上,他也从未舍得真的背叛。于是伤了心的明慧离开了,要嫁能保自己父亲仕途平坦的多铎王爷(真的是豫亲王吗?存疑)。此时的杨云骢忽然再也不能忍,一切矜持,一切道义,一切责任,一切承诺,被火舌噬心的嫉妒冲的一点不剩。哈玛雅何其无辜,何其不幸,但那就是她的男人,她从小就深深放在心里的男人。唉,爱情这东西,谁又能说的清呢?
  
  杨云骢纳兰明慧不顾一切相知相属,爱的一如没有明天,有点可鄙,有点可怜。之后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他们并没有如大多数人所想像的,就此比翼双飞,浪迹天涯,而是再次选择了分手。明慧的另一面在此表露无疑:要知道一个爱情至上的纯真少女固然可爱,一个大局为重的王公贵女固然可敬,但这其间的分寸,却极难把握,一个不留神,常使前者看起来像撒野的小女子,后者看起来像冷酷的女政客。明慧,除了善良,她什么也不是,但在她狠狠放开杨云骢的那一瞬,已经注定要令四个人的命运打成一个死结。这其中,恃强强娶的多铎固然咎由自取,但他一片深情,婚后对明慧极尽讨好的尊重,却也未尝不可怜。哈玛雅将得到没得到一个身带瑕疵,背叛过自己的丈夫,她的委屈又向谁说?杨云骢两爱难断,情丝纠缠,最终一无所得,纳兰明慧则必须在无欲的婚姻当中守望孝顺,守望爱情,守望贞节。悲剧,难以名状的悲剧。
  
  三代白发魔女,练霓裳,哈玛雅,易兰珠。她们的一生见证了有关爱情的七宗罪,贪得,执念,怀疑,嫉妒,淫欲,背叛和狂乱。情为何物啊?轻轻重重都是病啊。就这样丢了青春送了命,却不知跟谁问句“为什么?”。已然曲散人终。
  


第十一篇 同辉——日月神剑
  
  曾经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他变成一个恶俗的老头子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把对他的关照全部收回,并对他说上七个字,你退出娱乐圈吧。如果他非不愿意,我只能给他一个忠告——远离孙悟空,远离王晶。
  
  人小的时候,总会莫明其妙的喜欢一些令自己后来质疑自己精神状况的人。有的还可以用年少懵懂去解释,有的则干脆“沉痛”的难以启齿甚至连回想一下都是折磨。那是一个包着糖衣的钉子,带着诱人的甜味,吞下去,等外面消化光了之后,就有你受的。与我而言,张卫健无疑是两颗最大的钉子之一。尚未走远的这几年里面,他用他夸张恶心的表演一次次给我下猛药,致使我非但没有对他生出视觉免疫力,反而患上严重的幻想症。总以为自己当年看《日月神剑》,爱的不是阿月,而是阿日郭晋安。
  
  那诚然是不对的。就算我忘了阿月,我也不能忘了小蝶,那个既不是赵小蝶,也不是白小蝶,更不是南宫蝶的柳小蝶。对,那只小鸟,那本身就长得很像一只鸟儿的刘玉翠。这个后来演过阿紫,演过建宁,却依然令我记忆温馨的小女孩,连并人到中年却渐入佳境的郭晋安,一起向全人类证明,不正常的那个是张卫健啊。从一个万人迷的翩翩少年变成身形发福,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他用了不足10年。
  
  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勉强搜刮出曾为阿月颠倒的原因。想来是因为他很倒霉——哥哥阿日出身正统,他自己偏偏是一个魔胎;兄弟两个都喜欢青青,但是青青选择的是阿日;好容易有了小蝶,当青青小蝶不能共存的时候,抓阄的结果是要牺牲小蝶……如果你可怜一个人,很难不疼惜,当你疼惜一个人,说不定就是爱这个人了。当然,日中则移,月满则亏,体现在阿日阿月身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的确是一个永远留存希望光辉的阿日,和一个几乎每次灾难都是灭顶的阿月。在阿月身上体现的堕落和救赎,挣扎与牺牲是他那一帆风顺,永远明亮有若初升朝日的哥哥不能比拟的。
  
  记忆中的裘青青很动人,杨羚那一脑袋的小辫,两只一笑就弯得像要卷起来的眼睛总是能很轻易的就让人快乐起来。有点小脾气,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虽然比不得小蝶的温柔,听话,逆来顺受,可也是独一无二的裘青青。有一段极其刻骨铭心的情节,青青,小蝶二人的灵魂在彼此躯体之间几度换来换去后,最终集合在了青青一个人的肉身当中,然后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小蝶是非素不食,而青青却是一个坚定的肉食主义奉行者,于是一个人拒绝半桌子菜,配合的天衣无缝。阿日阿月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人端给了她一碗白饭。当然饿不是问题,无法负荷两条灵魂的青青的躯体渐渐枯萎,为了生存,为了让至少一个能够生存,阿日阿月竟然开了一把世上最残酷最沉痛的赌局。是空枪,还是子弹?只是一个机会,命运的转盘,停下来就是生和死的截然。
  
  于是挥别了那只自在的鸟儿,不管多么不愿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就此希望挥别的是青青,只是我们想念的总是无法挽留的,我们哭泣的总是已经失去的,留下的无限遐想的空间,会令人夸张那些如果不是这样该有多好的美丽。其实,很久之后,我们知道,稍纵即逝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就像阿月张卫健,如果再不相见,又怎会有如今的厌弃和不堪?可见物有两面,塞翁失马,人,应该看开。

 

第十二篇 罚罪——红尘无泪
  
  梁凤仪的作品改编的电视剧很多,其中《花帜》还借香港回归的东风登陆了央视的荧屏。但要说给我感动最深的,却是这部反响并不强烈的《红尘无泪》。所有看过原著的人,几乎都会被这个超乎人类正常神经负荷范围的故事给刺激的昏天黑地。虽然应晓薇也是美人,但是她却根本无法承载梁凤仪用了将近一页的篇幅细细勾描出的方子昭的神韵。那本不该是存在人世间的女人,无论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坚强还是她的遭遇。
 
  这份天赋的美原本完完全全的属于丛树康。从方子昭8岁起,她的世界,天地万物加起来,终及不上丛树康的一笑。类似武侠小说的桥段。可是无法想像,他们身处文革时期的上海郊区,潦倒至衣难蔽体,三餐不济。爱情,再不是美仑美奂的空中花园,而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光秃沼泽,唯一作伴的是泥浆,用寒冷,饥饿,棍棒,火灾,疾病,屈辱等等混合和成的泥浆,把人紧紧包围,在那几乎要窒息而死的边缘,挣扎,挣扎,既死不了,也别想摆脱。
  
  谈感情之前,要先想想怎么做一个人。方子昭的选择是背叛了母亲。她把母亲给她的生命义无反顾的完完整整的奉献给了丛树康。非但没有留下半点给母亲,甚至也没有留给她自己——有一口饭,她给丛树康吃;有一件衣裳,她给丛树康穿;丛树康偷东西被抓,她顶罪;丛树康被困在大火中,她冲进去把他拖出来……母亲绝望了,把16岁的子昭交给了丛树康,尽管她明知丛树康爱女儿远没有女儿爱他来的深。送女儿女婿偷渡香港之前,她给子昭留下一句话——一定要坚强,记住,红尘中,不应有泪。
  
  丛树康为方子昭许下在香港盖一座“紫荆园”的诺言,却在偷渡时被鲨鱼划伤,方子昭拼死拖着他游过了海峡,上岸后终于昏厥,有时想想,如果她永远不醒来该多好?那她将永远不会知道她那么深爱的丈夫会把她卖给了人贩子,她就不会被人轮奸,不会被遣送回大陆,关进监狱,不会因为怀了孩子遭遇魔鬼式审判,不会不敢交待还有妈妈这个亲人,不会因此没钱买药逼得用铁丝自己人工流产……她说不能把孩子生下来,因为不管父亲是丛树康还是那群强奸犯,都是个畜生。
  
  毛骨悚然。虽然这还不是方子昭不幸的全部,但是我已经不想继续回忆下去了。我想说的是,有关丛树康对于自己人生的选择。或许正像子昭概括的那样:妈妈爱我,我爱丛树康,丛树康爱他自己。是的,丛树康爱他自己,世上又有谁不爱自己呢?当他先于方子昭在昏厥当中醒来,面对人贩子的狰狞罪恶的嘴脸,面对要么卖掉方子昭,两个都活,要么反抗,两个都死的抉择,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炼狱。他一定预想过卖了子昭之后,她的境遇,也预想过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之后,自己该怎么活,前者或令他心碎,后者或令他发疯,可毕竟能都活着。如果选择了后者,还在昏睡中的方子昭将再也不会醒来。那就连反目成仇的相见也不可得了。
  
  他没有抓住方子昭以死相挟,更没有对她施以强暴,你能说他害了子昭吗?他只是想救自己的命,子昭的命,他没有对不起任何人。然而那之后呢?他沦丧一切天道人道,务求成功,不择手段,直接毁掉三个女人的一生,更间接害了不知多少条人命。丛树康终于成了一个太值得玩味的反派。甚至和杨康,丁有康(义不容情)一起,令我对所有名字当中有个康字的男人产生荒唐的成见。
  
  他会让我想起无极当中的无欢和鬼狼,前者执念于谁动了他的馒头;后者看似没有害人,其实狠狠的对不起了自己——内心深处,丛树康是恨方子昭的吧,她高贵的内心,伟大的智慧,和坚忍的勇气只要在那儿,总是他的一面照妖镜。可能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但在某个条件允许的时刻,他终于做出这样的选择,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可惜这借口牵强之极,破绽百出,他再怎么努力说服自己,欺骗自己,还是无从解脱。于是干脆沦落。正像最后他啷铛入狱之后对前妻高彩元说的那样:当你出卖了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一件东西之后,你将发现,再也没有什么是你不能出卖的了。他还是承认了自己对方子昭的爱情,那被他的软弱改写为讽刺和耻辱的一份真情,毕竟啊,曾真实的存在过。
  
  方子昭把自己历尽尘劫,最后修成正果的成功人生全部压在丛树康身上,从容淡定的和他同归于尽,一起下狱。所以她会对他说,树康,请相信我是真的爱你,从以前,直到现在,乃至将来,为你而生,为你而死,誓不言悔。这句放在琼瑶剧中会令我起鸡皮疙瘩的独白,由方子昭说来,完全换了味道。因为那字字句句背后,是流着血泪的钢铁一般的事实啊。不忍卒睹。
  
  好一句红尘无泪。很久以后才明白,不是红尘的美好令眼泪失了踪,而是红尘中,有恨已断,有情难绝,无言以对,无泪可流。

 

第十三篇 救赎——我本善良
  
  这是一部在90年初风头之劲,一时无两的电视剧。剧中人际关系之复杂,人物群像之立体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惟其立意之深刻,机心之诡变,冲突之激烈,矛盾之广泛令人咋舌。而幕后制作班底之强大,细节处理之精良更增强电视剧的欣赏性。一句话,真真成全了齐浩男。
  
  这都是套话,实际上,每一部曾获得巨大成功的电视剧几乎都会无一例外的具有以上所说的全部品质。如果说《我本善良》有什么独到之处的话,我想先引入一部电影,一部非常不简单的电影,事实上,那是美国影史上仅次于《公民凯恩》的一座丰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教父》。一部再如雷贯耳不过的黑帮片——贪欲,城市,暴力,和其他所有纠缠在工业文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之中的黑色因素一样,是系统自身生成并且无法修复的破绽——无论美国的意大利黑手党移民,还是香港的殖民崛起史。犯罪与反犯罪,像一对连体双生子,试图在系统中寻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便不得不勾画出无数黑的,白的,灰的面谱。
  
   《教父》告诉我们有关黑帮宿命的轮回,而《我本善良》告诉我们有关人性在这种轮回中寻找救赎的途径。一个悲剧,一个看来强大至从你出生就注定并绝对无力改写的悲剧,究竟应该怎样迷途知返?浪子回头,是更深的水?还是那向往的岸?齐浩男是幸运的。这当然得益于他两重身份的设定。蒋定邦这个警察生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齐乔正这个黑帮养父对于齐浩男的影响,使他内心所谓的“善良”在苏醒之后有了实践的现实可能。Blood Good or Evil?这是《我本善良》的英文译名,是不是很玄妙?
  
  鉴于这部电视剧的人物关系太像一棵地瓜蔓,不管从哪一个人着手,都非得拉出一串不可,我现在要做的是,把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瓜,摘下来。第一个应是齐浩男的前女友,那给他带来无妄牢狱之灾的黛安娜。
  
  相比石一明,这个有点软弱,有点脆弱的女孩子或许不讨巧,但因为她的饰演者黎美娴是我多年的宠儿吧,又或者在她的身上,隐讳了浅显的爱,一切皆在灵魂深处,所以我偏向欣赏她。她对齐浩男的感情也会让我联想《教父》当中的黛安基顿与艾尔帕西诺,那是一种被男人的固执折磨至疲倦至枯死至绝望的爱情,却因为始终铭心刻骨而矛盾丛生,痛苦不堪。她知道自己的理智命令自己结束吧,但是怎么可能?她知道一切非男人所愿,只是他也无力改变,这才格外的凸显其悲剧性质。理想主义的女子在维护自我,维护爱情的道路上总比“随波逐流”的女人来的艰苦,比如在她而言,只要一句“假证”就能救下齐浩男——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真正要了高俊风的命的人,就是齐浩男——但她做不到,这很让我钦佩,我太了解我自己,为了爱情,我绝不惮于向撒旦出卖灵魂。显然黛安娜做不到不是因为她爱齐浩男爱的不够深,不然的话,她又何必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真的只是懦弱者所为吗?如果你曾经在生死边缘瞭望,你会发现,拥有跨过那一步力气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不做假证的黛安娜,难免不认为自己是杀掉高俊风,毁了齐浩男的罪魁祸首,这让她这样一个完美主义的女子情何以堪?为了对得起两个男人,她自杀以谢。终于成了齐浩男心中永远的痛。
  
  齐浩儿,齐浩男同母妹妹,又是另一出悲剧。石家荣是一个野心家,这样的男人往往比最牙尖爪利的野兽还危险。他会利用小女孩心中对于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去伪装,去欺骗,一旦你陷落在他细细密密,苦心编织的毒网中间,便会万劫不复。谁能幸免呢?那时的齐浩儿,脆弱美丽的像一只蝴蝶。一朵在父母兄长的庇护下,始终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太阳花。她何时面对过这充溢着鬼蜮伎俩的险恶的人心。男人的心。她仰慕爱恋的男人的心。如此深不见底,恐怖的好像贞子葬身的井。你永远不知道里面等待着你的是什么,唯一肯定的是,无论是什么,你都将会被彻底毁灭。
  
  石家豪,一个无欲无求的小警察,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动了齐乔正的禁脔。方菱,有时会想把她和石家荣放在一起如何呢?可惜造化弄人,越是权欲熏心的男人往往会痴心于纯净痴傻的女孩,如苏敏之于石家荣,但越是品性纯良一如石家豪,反而会因为高强度的反叛而妄图在不可能榨取出真情的女人身上要天长地久。何谓螳臂当车?何谓飞蛾扑火?总记得家豪死后,石家荣那张脸。他的眼泪为谁而流?时至今日,家荣还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吗?又或者一步错,步步错,他早已不能回头。只是无论如何,亲手杀死自己的弟弟的惩罚,太残酷。
  
  石家荣反而是最值得玩味的角色,只是他,连同以上三个人,四场悲剧追根溯源,答案不免都是一个齐乔正。高俊风死于齐乔正之手,石家荣为了齐乔正而引诱了齐浩儿,并在齐乔正的威胁下欺骗浩儿到底,并杀死了家豪。齐乔正,多么强势又是多么软弱可悲的一个人。或许一切投身黑帮的人物都是这样,金钱,地位,权势换不来一个淡淡的情字,他越是想要保全的,最终都是被他亲手掐死,这就是他的价值准绳偏离道德轨道,我行我素之后,命运还给他的颜色,看谁狠啊!
  
  很长一段里,不能忘记《我本善良》中的每一个人,只是90年的香港工业文明还远胜内地,纯朴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只是把它当作一场奇观来欣赏,所以我们只能像刘慧芳一样去善良,却无法丈量齐浩男内心这池“善良”的深浅,不免遗憾。

 

第十四篇 博弈——千王之王
  
  前面曾因为张卫健嘲讽过王晶,不可否认是对他最近篡改金古的行径忍无可忍了,但这却并不能抹杀他的赌城江湖曾带给我的种种幻想与满足,更不会令周星驰版《鹿鼎记》的经典地位有一丝的动摇。那是不久以前的事,亲耳听王晶本人讲述自己当编剧的经历,一部作品直接电击了我的大脑皮层。一时间,罗四海,谭小棠,谭升,卓一夫,卓丽这些名字如同溅到油锅里面的水点子,迫不及待的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连并那虽被尘封却没有删除的记忆,重新主宰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赌,是人的天性。金钱是毒药,诱惑是魔鬼。诱惑不除,心魔不灭。套用一句我曾经说过的话,在赌场里,人们总会原始的贪婪,疯狂的侥幸,倾情的诈骗,莫名的亢奋,而这样一个融合了最高的智商和最低的追求的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永不令人绝望——不管是不是一种假相,反正足以使投身其中的人很轻易达到不死不休的境界。人的潜能一旦被无止境的激发,后果通常是一场灾难,至少是大多数人的灾难,因为“王”这个级别本就资源有限,而“千王之王”,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因此,既然罗四海做了“南神眼”,卓一夫做了“北千手”,那么他们想不成为宿敌也不可能了。有关这一类型的强强对话,彗星撞地球,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新鲜,再强也拼不过华山论剑。但赌场的背景却令一切变的不同。相比之下,他们之间的斗法更倾向类似于古龙笔下的高手对决,拼的不是武力,不是智力,而是一种综合实力,天时地利人和,场下的斗争只有比场上更激烈。何况在王晶的概念中,所谓赌术,早就已经不只是局限在赌桌之旁的一种技术,而是弥漫在整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当中,上上下下,个个阶层,为了贪欲,为了复仇,为了个人内心的隐秘,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千术”彻底发扬光大。谁能骗得了所有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千王之王。
  
  于是堂堂“北千手”也不过是被广州的流氓大亨洪彪请来对付罗四海的工具,而风流倜傥如罗四海,也难免因为失散多年的女友突然成了洪彪的三姨太而乱了分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算计人者,人恒算计之。卓一夫,罗四海尚可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危险,尽管有时也会低估这种危险的系数,但总不会像最开始的谭升,有对千王头衔近乎狂热的崇拜,爱洪盈盈明明是错了,却还一心执着。或许正是他这颗赤子之心太弥足珍贵了吧,被毁灭起来会透支人的悲哀。
  
  卓丽,卓一夫的养女,尽管美,但一开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毁了一切。从南北两大千王,到不可一世的广州巨擘洪彪,洪豹,再到谭升。她的血海深恨,宏图霸业,一路上染了无数的罪恶和鲜血。作为人,女人,卓丽很努力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本,她以柔顺的女儿情态骗过了养父卓一夫,以诱惑的女性魅力勾引了谭升,洪豹,还有后来的霍万亭,一步一步走上权力的巅峰,她果然骗尽世人。于是南神眼瞎了,北千手废了,洪豹死了,谭升变了另外一个人。

    当谭升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最强大的对手。这个毛毛躁躁的,曾经经不起卓丽三言两语套问,就说出天大秘密的小伙子,此刻冷酷的像一座冰山,并让卓丽也猜不透那底下的十分之九究竟是什么。卓丽不是没有想过和他继续斗法,看看东风西风究竟哪边压倒哪边,只是当一切覆水难收,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卓丽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说真话!多么讽刺啊,一个把骗术发扬光大至极点的“千王之王”最后一道围墙居然是一句真话,一个真相。其实世上总有些什么是无从隐瞒,也无法欺骗的,作为母亲,在世上最强大的母爱面前,卓丽,终于虚弱的不堪一击。
  
  谭升青出于蓝,他看准了儿子是卓丽唯一的破绽。在此之前,他为人子的时间太短,也从未为人父,为了成为千王,六亲不认,连姐姐谭小棠也不放在心上了之后,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实施这场报复。当卓丽哭着喊着对他说,他也是你的儿子。他像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是啊,一个骗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说出的真话,反而变成最拙劣的谎言。命运,讽刺了卓丽,又何尝不是讽刺了谭升?
  
  一个清白可爱的男孩儿,身上捆着他亲生父亲亲手绑上去的炸药,跌跌撞撞跑向他的母亲,在他们的注视下一跤倒地,轰然巨响中,化作一片片横飞的血肉。卓丽一定还清楚记得自己是怎么怀上这个孩子的,那是一个赌局,她要对付罗四海,所以要留住谭升,她赢了;谭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失去这个孩子的,也是一个赌局,他要救出罗四海卓一夫,所以要杀掉卓丽,他也赢了。可是,谁是输家?
  
   那时的任达华还年轻,青涩的像一颗初初成形,表皮还是绿色的果子,谭升给人的感觉也是不确定并且有点怪怪的,更有一旁谢贤饰演的罗四海光芒万丈,但我永远不能忘怀谭升看着卓丽跳崖的那双眼睛,那感觉,好像刹那间,人生再也没有秘密。
  


第十七篇 江南——剑啸江湖
  
  如果说《莲花争霸》是在借用整个《流星蝴蝶剑》的基础上,引入了《笑傲江湖》的部分元素,那么《剑啸江湖》就是浑然天成的整合了《流星》和古龙另一部作品《浣花洗剑录》,杀手之外,添加了“复仇”这一传统桥段,更凸显其天马行空的奇幻色彩。问题是,那叠加了方宝儿,孟星魂两重身份的男主人公还能拥有那一剑动江湖,四海惊绝色的气概吗?还能拥有那流星划过,连最永恒的星座也夺不去的那一瞬的光彩吗?要知道,整合方宝儿和孟星魂,即《剑啸江湖》中的燕孤鸿和白云,简直是一场太过华丽的冒险,好比商场上跨领域的大型并购,要么成为新型的航母,要么成为不伦的怪兽。显然,无论编剧还是演员刘松仁都无力负荷这条重担,联手把堂堂男主人公变成了鸡肋。
  
  然而这也不能抹杀那模仿白袍人的柳生一剑横扫中原武林的霸气;不能抹杀那借鉴伯园和十二飞鹏堡的七星楼,九色旗诡异绝伦的明掐与暗战;更不能抹杀伯园大总管律香川摇身变成的楚江南,一身风流儒雅,倾倒众生。相比与他同宗同源的白玉川,在人缘好的基础上,更添几分诗情画意的长格咏叹和宿命感般的悲剧基调,然后耐人寻味,然后引人遐想,然后感慨为何此类“坏人”会大行其道,进而颠覆了整个武侠世界的伦常?
  
  事实上,《流星蝴蝶剑》并非一个乖逆无序的世界,以孙玉伯为塔灯,清晰折射出敌友之间高下立判的品格与人性,作为外力的万鹏王实际只为这种考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谓“仁者无敌”,神化了老伯从一开始就已注定立于不败之地。那以下,是另外一干人的戏台——无论韩棠的忠烈,陆漫天的反噬,叶翔的殉命,孟星魂的回归还是易潜龙的惊奇,红脸白脸,生旦净丑,仿佛只是老伯手中的提线木偶,他们要么在老伯的法则下实现自己最大的价值,要么为了其他而反抗,成为可悲的炮灰。如果老伯不是正义,忠诚,信任等等好的名词的化身,我简直觉得他是魔鬼,并且法力无边。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唯一真正撼动过他的王座的人,只有律香川。
  
  可他诚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即使道德准绳再怎么宽限,一个强奸犯,加虐待狂,两个罪名就够他喝一壶的了。更何况除此之外,他还借刀杀了亲妻,理由是为了给自己顶罪,并亲手把七星钉钉在了世上最信任他的老伯的后脊梁背!横看竖看,律香川都活该被舌枪笔刀杀死鞭尸,再杀死再鞭尸!只是可能连古龙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他塑造孙玉伯的时候,因为过于夸张了他的力量,而令整个《流星蝴蝶剑》的世界少了一种生气,一种活力,在强大至令人窒息的秩序笼罩下,被扼杀的不仅仅是罪恶,还有可贵的理想和自由。而这,又恰恰是当代文艺青年们最最看重的东西。
  
  老伯太老了,在读者内心难免会变异成为行将就木的保守派,而撇开一切道德的衣衫,律香川反会成为不仅具有挑战勇气,也具有挑战能力的一派生力军的代表,除了智慧,除了抱负,除了恒心,他没有别的,我们也一样,但正是这些,令我们拥有了改变世界的能力。因此,对于大多数被自我实现意识浸染的人群来说,轻易得到认同的角色,下意识的,仿佛就该是律香川,只要忘记不讨好的小蝶,忘记不讨好的老伯,你甚至很难不爱这个人。只是这种无理的厚爱难以言传,倒不如用一句尼采来结语——“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律香川终于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斗士”之一,而老伯也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黑暗势力”之一,这种玄之又玄的感受只存在每个人深层意识当中,连那时的我,也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明知这个人“坏”,坏到了家,还是不讨厌。扯了这么多,只是想说,在《剑啸江湖》里面,既然有个男人脱胎于律香川,又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当然不会对他吝惜自己的欣赏和褒奖。这个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楚江南。
  
  “楚人在江南,剑啸满江湖”,那时的甄志强风华正茂,出演《碧血青天杨家将》的展昭时与饰演庞妃的蔡晓仪真是人人称羡的一对,但在这里,他的莫愁却恨不能要了他的命。我自然理解她干嘛放着楚江南不要而去选择刘松仁那个老气横秋的白云,那是律香川和小蝶的宿命。只是稍稍怨怪这演员何必选择的如此令人憋气。当然,待到惊艳的小莲(杨恭如)也垂青白云,并因此废掉了已经成了精的柳生一剑,我便彻底无语了。片子里面还有一位后来被我青眼有加的男演员,永远的“僵尸”尹天照(在我眼里,他简直就是ATV唯一的一棵灵草),在《剑啸江湖》中饰演原型孙剑的秦汨,死的极为悲壮。
  
  如果不是后来有个《策马啸西风》,我还不知道《剑啸江湖》的改编是多么成功,特别七星楼,九色旗之争,几乎可以当作侦探小说的范本了,经典的楚江南更是成为我心里挥之不去的武侠映像。因此加十分,存入记忆档案。

 

第十八篇 水泱——一剪梅
  
  一剪梅花万样娇,斜插梅枝,略点眉梢。轻盈微笑舞低回,何事尊前,拍手相招。
  夜渐寒深酒渐消,袖里时闻,玉钏轻敲。城头谁恁促残更,银漏何如,且慢明朝。
  
  周邦彦的词总是慵懒而柔靡的,纵然傲骨铮铮一如梅花,在他的笔下,也似足了痴缠情郎的小娇娘——我想当你的热情足够融化梅花花瓣上的点点清寒,你就会明白,那不懂迎着骄阳怒放的梅花,其实有着冰雪天里最为低眉顺眼的坚持。这是一个发生在有着几千年农耕历史的大陆国的故事,虽然并不清楚那条“青河”从哪里流过,但是总有太多干涸一如沙河镇的地方,多多少少的,上演着荒芜而痛苦的有关求存的挣扎。在那种原始的欲望当中,任何感情都会被凛然的大义毫不留情的格式化,会不会彻底消失呢?没人能够保证,总之很像中国言情版的《西部往事》。
  
  情为经,串联赵时俊与沈心慈万秋玲一世尘缘,水作纬,冲断情川,嫁接出一干人等错综复杂的生命之旅。人们总说,柔情似水,那么不管沈心慈还是万秋玲都可以用自己的一腔柔情,将赵时俊的人生灌溉的郁郁葱葱。她们还不是白玫瑰和红玫瑰,只有内心极度空虚的男人才会迫不及待的将生命里的女人化作颜色闪烁的图片;赵时俊显然没有这种担心,因为即便没有沈心慈那令他“曾经沧海”的邂逅,没有万秋玲一路风雨无阻的陪伴,也有一个“水”字填满他全部的心胸。无疑的,他是一个精神世界的富翁。
  
  有时想想,他或许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不幸。毕竟,世上没有多少人背负值得生死相从的使命,一旦天人交战,便很难去挫败诱发冲动的心魔。同一架天平上,真情,责任不分伯仲。那么,拥有选择的余地往往会比没有选择而显得惨烈的多。我相信,对于赵时俊,联姻万家庄,抛弃沈心慈,他只有不舍,却并没有丝毫的犹豫。那一刻,他一定镇静的好像阵前斩子的将军。即使重复一千次,他还是会把舔拭内心伤口的动作留到所有人看不到之后。那个生在沙河镇,长在沙河镇,已经整个变成沙河镇一部分的赵时俊,忧患之下,无从独善其身,便彻底丧失了成为一个人本主义者的可能。反过来看,虽然人本主义者能轻易成为我们的好朋友,但更多实惠的被泽,反而来自“丢卒保车”的一时权宜。总有无辜者受到伤害,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但总要把眼光放的广大,放的长远。赵时俊深谙这做人的道理,牺牲势所难免。
  
  与此同时,万秋玲表面上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男人,内心的隐痛只有更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也做出了牺牲,沙河镇原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着赵时俊才成为她生活中不可回避的因素,当力保沙河镇水源的责任有一半落在她的肩上,那么赵时俊的选择也就成为她不能拒绝的一种担当。需要强调的是,这其中,沙河镇百姓的生计忧虑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虽然和赵时俊的初衷有所不同,万秋玲毕竟是对沙河镇布施了无量的恩德,她却仅仅得到一具心有别钟的躯壳。这是她一早就看清的事实,而不管她怎么努力,这都是神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因为伟大而内心满足?还是因为无助而备受煎熬?冷热都是万秋玲自己喝的水,只有她自己清楚。
  
  比之他们夫妻,后来凭借裙带关系做了沙河镇镇长的梁永昌倒活得轻松自在。他是外来者,又对妻子雯音无意言情,找个让他善待沙河镇的理由都欠奉,唯一令他念兹在兹的,只有个沈心慈。要说这爱的方式倒也奇怪,光是欲望和占有的成分就能烧得他五迷三道的,剩下些微的理智也都是出于求生的本能,由此可知人品高下对于一个人行为方式的巨大影响了。但出于对反派心理本能的关注,我有时也会觉得单纯只是欲令智昏倒也难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斗争持续了一辈子,荷尔蒙的分泌总有回落的时候,再怎么了不得的窝火也有慢慢散去的一天,恐怕唯一令人生生死死放不下的,只有那个蕴含无限可能的“情”吧。
  
  当年对于沈心慈的欣赏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寇世勋,张晨光的组合令我移情《情义无价》后,戚美珍瞬间夺了沈海蓉的光彩。后来在《梅花烙》上再见沈海蓉,她做了男主角的母亲。觉得她不但是老了而且脸型也确实是长了点。浑不及后来翻拍之后的蒋勤勤。但有一点,是后来的《青河绝恋》,甚或再翻拍上多少遍也不要妄图想超越的,那就是由费玉清演唱的同名主题曲《一剪梅》,这不是我第一次夸奖一首主题曲,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但我想《一剪梅》的经典之处,不消多说,众人自有公论。20年前,当“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响起的时候,我敢说不醉的人很少。时至今日,R&B大行其道,只是那个旋律一起,我依然恨不得把音箱塞进耳朵。然后,慢慢的,又沉浸在对剧情的追忆当中——
  
  冬天好像永远过不完的样子。赵时俊只能在心里偷偷想念沈心慈。仿佛回到了人类发生的胎儿期,为了水源,一切都值得牺牲。生存,人总要落地生根。相爱,人从此不再漂泊。坚守着,总有云开日出时候,总有春天走向你我。

 

第十九篇 天网——包青天
  
  听说有人犯了罪,却能逍遥法外,得以寿终正寝,大家管这个叫做“好人不长命,祸害一万年”;听说有人犯了罪,初始天衣无缝,最终法网难逃,大家管这个叫做“人算不如天算”,并强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信哪个好呢?想来自己毕竟是一介良民,最大的罪恶也不过是偷摘张家两个枣,偷刨李家两只瓜,还是在人家相当有富余的前提下,老天罚我最多让我饿上两顿就到头儿了,因此我宁愿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
  
  神佛面前一炷香,君王御宇可呈祥,清官堂下三个头,何须侠客泯恩仇?这是我自己瞎编的四句顺口溜,只是无限慈悲所有做着“神仙梦”“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的穷苦善良的老百姓。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由于种种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原因,作为由大大小小的宗族集合而成的一个诺大的东方封建帝国,我们始终,都在用维护这种体系的伦理道德顶替着法理条文。儒家终究横扫了法家。唯一具有前瞻性的哲学流派的死亡,意味着中国的封建政体只能一步步走向僵化。
  
  判定一个人有罪与否,成了统治者主观意念的事,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之“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始终只是一句空谈。不患寡,患不公,有了冤,有了屈,严刑酷法下人不能活,又该何去何从?海上神山毕竟虚无缥缈,九五之尊总是天高地远,所以千年来我们顶礼膜拜着“包青天”,连并他身边那具有侠客属性的展昭,成为一座值得安慰的精神寓所,更有数不尽的故事在流传。
  
  那是一部总长达236集的电视连续剧,分41个单元。各个单元独立成篇,有的惊天动地(狸猫换太子),有的草芥之微(寸草心),有的唯美如诗(踏雪寻梅),有的凄厉如刀(双钉记)。人世间种种不同,只有那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总是生生的迷了人的眼,蒙了人的心,要了人的命!如果少了那一抹燃犀烛照的光辉,奈何桥上,还有几人舍得重生?痛苦没有那么要紧,死亡没有那么要紧,人啊,悲凉的人啊,可怜的人啊,最难放下的,有时反而只是一句说法。否则,不见得有被淤塞的天道,但是一定会有寒透的眼睛——那是会令参天大树的根基断裂的温度。可惜不是每个为官者都像包拯一样深知这一点,而心有余力不足也成了无能者苍白的借口。三口铡刀之下,智慧与邪恶交锋,既体现了包拯对于人道法理的奉行无误,也是他一颗磊落之心,慈悲之心在轻轻的温暖和抚慰不安的魂灵。借以重燃人世希望。借以平息今人心中多多少少总会存在的不平。
  
  可能是因为《铡美案》太过耳熟能详,刘雪华版的演绎又中规中矩,绝无出格,致使那闪亮登场的第一单元在我心里,成了“展昭”一个人的舞台。记忆中,单膝跪地,忽然扬起的那张脸庞,承载着我在特定的年龄阶段,对于异性一切最美好的想像——年轻,英俊,身手不凡且又伶俐十足。从此着了蓝色江海滚边的红色官袍,戴着改良成两条红绳幞头官帽的四品带刀侍卫展昭,成为荧屏上不可替代的人物形相。那是包括何家劲本人之后的所有角色都再难以企及的,不可不谓之经典。但是真正挑动我对于剧情关照的却是那第二单元《真假状元》,就像忘不了又瞎又哑又双手残废的男人用嘴叼着笔杆写下自己的名字“周勤”,就像忘不了包拯公孙策一干人看到“我是状元”四字是脸上那无法描述的表情,就像忘不了小叫化子洗去一身泥垢忽变成千娇百媚的妙龄少女,这是一幕处处皆在意料之外的戏剧,谁能料到同名同姓的结义兄弟之间还能有这样辣手无情的反目?可见“陈世美”遍地,他们舍得出卖的,也不可能仅仅是亲情和爱情。
  
  从此跌进这部迷宫一样的电视剧。一环一环,却是风格迥异。狸猫换太子、探阴山、铡包勉、乌盆记、五鼠闹东京与铡美案一般像是换了程式的戏曲;狄青、雷霆怒、紫金锤、生死恋、鱼美人,血云幡却沾了神怪的气息,呈现出或浪漫,或阴森的诡异气息;报恩亭,寸草心,青龙珠,血云幡,孝子章洛,寻亲记又令人为亲情血缘的无穷力量震撼不已;天下第一庄,鸳鸯蝴蝶梦,踏雪寻梅,贞节牌坊则是一干变奏的恋曲,或许人间最难以索解的就是感情和人性。
  
  那一场场无一例外的悲剧总是鲜明影射着人性当中的“贪嗔痴”三毒,为名利所累,为情欲所累,为俗世所累,法外或有人情,人情却不能宽免任何法内之罪。人们见到恶贯满盈者授首总是快意的,见到情有可原者伏法则成了折磨。这是一种普遍存在,更是人之常情。好比现今刑法当中那些“从轻”或者“从重”的条款,说到底就是为了力求公平,而促使情与法在某种程度上达成结合。包拯那年代肯定是没什么人权的概念的,虽然由于他频繁的捍卫了“大宋律”,而使人产生那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法制社会”的错觉,但等看了他那龙头铡使用之不易,而狗头铡几乎硌钝掉的事实,也便明白了。说到底,你凭什么把人分成龙,虎,狗三等啊?从以前,到现在,这都是我对包大人的开封府感到最滑稽兼最无奈的地方。
  
  1993年,香港TVB掌门人邵逸夫以其火眼金睛般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破天荒为无线购入长篇台剧《包青天》,立即引发收视狂潮,他用事实说明了自己是一个可以全始全终的影业大亨,也从侧面说明了那是一段台剧的黄金岁月,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不仅有实力占领当时尚未成熟的内地电视剧市场,也有实力令正值青黄不接的TVB俯首称臣。只是可惜近年来的台剧除了翻拍日本漫画偶有成功,便再无建树了,唯一值得敬佩的仿佛只有一点,那就他们在华语流行音乐方面的成就,20年来从未大权旁落,不论旁的,只说电视剧歌曲,有一首,算一首,艺术成份之高,流传范围之广,总是不堪设想,前有《一剪梅》,这里又有《新鸳鸯蝴蝶梦》。
  
  而我的最爱却是《携手游人间》,那是某一单元忽然换来的片尾曲,本听惯了黄安,只觉张真这首调子平缓的歌曲索然无味。再听了几遍,顿改初衷,因为记住了几句词——“谁说两地缱眷,最是扰人心田,谁说人海沉浮,难有恒久情缘,不管分分合合,也许聚聚散散,只求平平安安,携手同游人间。”突然就从血雨腥风的红尘中全身而退,进入了那不知今夕何夕的,世外桃源。

 

第二十篇 情戏——戏说乾隆
  
  我不知道别人的童年是不是都像我一样,有着现在想来都觉得自己相当无情,相当无耻,相当无理取闹的固执和任性——动辄扛着大旗党同伐异,暴君似的总想勒令周遭不要有半句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话。因为太小,难以触及“人和人原本就该是不同的”这样深刻的哲理,也不明白正是差异的存在才使我们的世界如此洋洋大观,妙趣横生。只知道我喜欢了金无箴,谁挺程淮秀,沈芳,谁就是敌人。
  
  事实上,我也说不清程淮秀沈芳究竟有什么不好,但对于一个从幼年时代便词锋强悍的人来说,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吹毛求疵鸡蛋挑骨两副看家本领一抓,直从程淮秀的发型挑到沈芳的衣服,再从沈芳的脾气挑到程淮秀的手段。结论是,一个做大事儿的女人再怎么可爱也是有限的,而一个苦大仇深的女人再怎么可怜也是难以亲近的。只有金无箴,绣绣花,谈谈情,举止动静有度,性格清淡玲珑,无论配什么样子的男人,都一定是调和了阴阳与刚柔。正如当初醉读《楚留香》的时辰,既不喜身当重任的张洁洁(桃花传奇),也不爱为仇断情的新月(新月传奇),只是放不下那个与楚留香一夜风流之后,竟能离开的比谁都决绝的弱女子,石绣云(鬼恋传奇)。表里不一的矛盾着,这女人独有一身与众不同的风骨。
  
  此处的乾隆帝本就是穿了龙袍的盗帅,郑少秋从头到脚,都透着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风流。与其让我把当作一个帝王,还不如让我把他想成一个浑身荷尔蒙分泌旺盛而极度令异性颠倒迷醉的稀有小生。同时兼有金矿和靠山两大作用。反正在平常老百姓眼里,所谓皇帝,无非是一个大到不能再大的“官儿”,拥有挥霍不尽的财富和为所欲为的权力。难道会有人明白他们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制度的附件吗?戏说剧里面,除了真正做到亦庄亦谐的《宰相刘罗锅》,我绝不拿他们跟爱新觉罗家牵上半点联系。这样才能勉强接受了“答应”春喜,不是皇帝女人,而只是皇帝丫头的事实。
  
  矛盾来了,如果我现在复原当初的心境,一派懵懂,不免流于肤浅的爱憎,可如果用有了岁月积淀的眼光去重温,则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个样子的皇帝,那个样子的清宫。无奈之下,原谅我干脆只管他叫郑少秋。一个有本事的好男人。他的女人那时的确美的昏天黑地的,因为饰演者正是惊艳了一个时代人们眼球的赵雅芝。江南除霸中她饰演盐帮帮主程淮秀。所谓盐帮,后来才知道,也就是具有黑帮和商业行会双重属性的江湖组织。良莠不齐是一定的,跟地方官府也有一定的勾结,肥了“盐道”这样的红缺,也在某种程度上平了盐市,让老百姓不至于每天为嘴里的一道味而愁云惨雾。因此明明和贩毒一个性质,政府便也来了个默认,甚至和掌管天下漕运的漕帮也有了分庭抗礼的实力。做这样一个帮会的女当家诚然是不容易,比黄蓉身上的担子可是重的多。所谓做人难,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一个漂亮的女强人真不知道是怎么个难法了。
  
  不过这句话我只能同意一半,因为如果她长得丑,只会让她难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毕竟,凭借美貌,还是能讨来几块垫脚石或者大靠山的。程淮秀手底下当然不乏李进这样的裙下之臣,身边也不乏秋官这来头大的惊死人不偿命的厉害角色。程淮秀比一般同类角色稍可爱之处在于,没有因为义气而迂腐,也没有因为环境而奸狡。当然,下意识里,觉得她的身份其实很难不令她变得那样,或许只是编剧太想美化她了。所以程淮秀简直成了江湖版的姚木兰,奇女子也。意也切,情也真,聚的勇敢,别的辛酸。事业上自然大丰收,感情上,成了精神层面的赢家。至少她是三个一模一样的女人中第一个闯进秋官心里的,占了很大的便宜。
  
  西滇风云,沈芳。时隔多年,同是1991年出品的《戏说乾隆》和《雪山飞狐》我究竟先看的哪一部当真是无从考证,不过如果先看的《雪山飞狐》,那我对沈芳的讨厌则事出有因,她在某些地方与袁紫衣颇有相似,如那一肚子的血泪史,以及火爆的要命的脾气,和一身紫色的衣服。我是个非常容易移情的人,当我委屈了沈芳,同情心让老鼠啃了吧,总之在我的审美观,一个人面对仇恨,要么豁达有如张无忌,要么变态有如白飞飞,处于这个中间状态的人,只能令我产生想抽她一顿的感觉,也不知是为什么,或许拿不起来,放不下去永远不是我所欣赏的人生状态。
  
  宫闱惊变,金无箴。私心认为旗装最美,尤其是橙色蓝色的旗装,两种钻石独有的光辉绕在金无箴身上,哪能不令人目眩神迷?那时仿佛很喜欢金无箴的沉默和纯真,瓷娃娃似的易碎,偏偏勇气大的惊人。总记得她羞涩的问环抱她的男人,会怀孕吗?男人几乎笑了出来,摇头道,不会,抱着不会。明明都是赵雅芝一个人,不知为何,只有金无箴,总觉得跟前面两个界限分明。她的离开,虽早在意料之中,也更令人魂断神伤。岑九是不幸的,他遭遇了太强大的情敌,岑九是幸运的,他遭遇了太善良的女人。她爱上秋官,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但离开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身份,这和程淮秀,沈芳的原因大致相同。有些男人,是天下的,不是自家的。再好也不能要。
  
  虽不是正经的宫闱,却有一点真的说对了,不管前面怎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耍的开心和纯粹,到头来,都只是一出不是悲剧的悲剧。殊途同归后,离别成了唯一的结局。

 

第二十一篇 棠棣——七侠五义
  
  人人心中都有一条捆龙索,一头绑着你,一头绑着你一生中或爱或恨的,总之最最介怀的人儿。那索子生的神奇,解不开,炸不断,烧不毁,劈不烂,你对它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只能慢慢的去习惯。丢失了的自由再也找不回来,但是你也永远不会感到孤单。
  
  从前有一只老鼠,皮毛华贵,嘴长胆肥,伙同另外四只稍有一技之长,而不至于一无是处的同类,占了一座巴掌大的小岛,然后直接剽窃那传说中曾经差点吃了唐僧肉的金鼻白毛老前辈的府邸名称,上陷下空,说出去,倒也威风八面,震了不少缺根少基,无门无派的游散之徒,渐渐的,洞中之鼠也就忘了自己的本份,竟然都开始不把自己的天敌,猫儿放在眼里。尤以那被自身的美丽娇惯到不可一世的小老鼠为最甚。当时天下最有名望的一只猫名叫“御猫”,“御”字乃是皇家独有的标识,岂是等闲可以滥用?但要是你也像那鼠目寸光的鼠儿似的,以为冠个“御”字意思,就是指他跟小布什家的巴尼和比兹丽地位相当,充其量只是国家元首仁宗皇帝豢养的一只宠物,那,那实在,是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
  
  这是一场古装真人版的Tom and Jerry,直斗的狼烟滚滚,死死生生。却无意成了视觉的飨筵,从庙堂到江湖,再也找不到比白玉堂更狡黠的笑容,如同找不到比展昭更闪亮的眼睛。他们是双龙一样的人间极品,彼此间有不可避免的珠联璧合,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出现他们中间的百媚千红都是多余的,白玉堂太跳脱难以为情所缚,展昭太木讷终是情场看客。然而老鼠也并没有爱上猫,只是我同时爱上了猫和老鼠。
  
  于是漫长的12部里面,独爱《捆龙索》。对那见了展昭就眉花眼笑,并向帅哥大揭儿子的短处,最后不由分说把二人捆了一个结实的江宁婆婆,也就是老鼠奶妈,几乎要感激到烧香磕头。天敌连体,你当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景象吗?为了解脱,老鼠伙同其一众鼠兄弟,简直什么招数都想到了,砍啊,烧啊都不成。韩彰眉头一皱,遂推荐了自己挖洞时才使用的科技含量非常高的东东——炸药。那绑在白玉堂左手和展昭右手的捆龙索中间留了不足一米,但是他在底下堆的炸药活像一座小山,至少也有十斤,虽说还知道细心体贴的给他五弟耳朵里面塞俩棉团,并为他解气似的拒绝了展昭也要棉团的请求。可信捻子一燃起来,先前对哥哥点头晃脑信心满满的小老鼠,终于肯和那从一开始就忧心忡忡的猫儿对视了,彼此眼里写着一样的内容——这要炸起来还得了啊?还是……跑吧。
  
  直到那个倒霉的客栈,遇到那可怜的小二,打尖还是住店?一个打尖,一个住店,一个强调打尖,一个强调住店。小二无奈看一眼捆龙索,圆场,先打尖再住店。老鼠仗着右爪自由,左爪只顾给被捆的小猫右爪捣乱,干看就是吃不到嘴里的小猫真的是急了,一个暗脚飞过去,椅子粉碎,老鼠躺在地上四爪朝天。猫儿脸上露出浅笑,那一刻,眼睛亮的好像暗夜里的北极星。谁能不羡慕那被对冤家同时牵肠挂肚的阿敏姑娘呢?何止某家老五,线条迟钝那么多的御猫展昭不也和他一样,腊月里的萝卜,动(冻)了心了!为了她,两个人一同从悬崖上跳下去,沉入水中,捆龙索终于打开,但是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右手边上是你的左手。所以但愿来生,肝胆相照,别管猫还是鼠,可能的话,你总要比我活得久。
  
  义不容情。阿敏的死亡是我所盼望的,纵然代价是见到老鼠的眼泪和猫儿的动容。谁叫俞小凡已经不复婉君的美态,心中更是只有一个太子。私心中,更希望和猫儿好的,是后来那部《公主逃婚》中的赵琳,人都说一身绿衫的龚慈恩和那时的红衣焦恩俊是世上绝美无双的红绿配,只可惜赵琳彻底情有别钟,我们的猫儿,依然乖乖享受独身生活。
  
  说到底,《七侠五义》只是《包青天》的延续,而在何家劲版展昭深入人心,且火到如日中天的时分,焦恩俊饰演了另一个服饰都不曾换过的南侠,挑战难度可想而知。那也是之后再也没有被复制过的记录,从极端的怀疑转到极端的信服,只用了一个照面。率性豁达的孙兴对面,他还真的似足了被白玉堂开玩笑握在手里的那只小黑猫。除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八个字,我也寻不出什么新鲜的词汇去描述那个男子,或许,这一身的温暖,反而和那线条硬朗的何家劲走到相反的极端,不再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孙兴的白玉堂似乎永远都在我的想像之外,如果说猫儿的人缘来自一个“怜”,那他这只老鼠自然是来自一个“逗”,调皮而已,耍的无所谓过不过火,凶或不凶。自大也好,自恋也好,白玉堂自有白玉堂的活法。出于感激他这份快乐,很高兴编剧并没有像内地版《七侠五义》一样尊重原著,让老鼠极尽惨烈的死在了冲霄楼。
  
  最后想说的是,既然叫了《七侠五义》,总让人产生除了猫和五鼠以外的“六侠”究竟何许人也的疑问。一般来说,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是文学界争论下相对统一的“七侠”阵容,不过在这里显然说不通,一度想,难道是把开封府一干人等全算了进去,王马张赵也便罢了,公孙先生只怕也要勉为其难,而包大人则需当仁不让了。然后人数总算对上,却禁不起一敲哦。一个侠字虽单薄,和展昭相映成辉才要紧,这样的组合,唉,连我自己也要皱眉头。
  
  幸好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一切都很简单,就做我想做的,就看我想看的,掀开电视开关,不是想做学术研究,单单只是期待有点什么发生,什么都行——当老鼠遇上猫,整个世界终于变得大不相同。

 

第二十六篇 远足——再见艳阳天
  
  这部电视剧正经来说统共106集,凤凰卫视以一周五集雷打不动的速度活活播出了半年,想想都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幸好当时并没觉得剧情很“鸡肋”——看后悔,不看也后悔那种(最后才知道,被彻底晃点了),只是苦了我这个“萃雯派”,守着小妾的位份,与正妻“秀雯派”艰苦卓绝的斗争了多年,战役之经典,仅次于《倚天》中的“周赵”和《武林外史》当中的“朱白”了。
  
  事实上,即使那个演员不是我心中永远的“叮叮当当”,我还是会爱文凤。这其中的原因还要从她们的丈夫,那位狂遭我讨厌的民国版张无忌——方贺生说起。虽然已经记不得本剧时代背景的具体年份,但从贺生参加北伐战争算起,横竖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了。而贺生的初恋,那个与文凤长相一样的女大学生(名字空白),多半死于五四运动。不是我唯成分论,地主家庭出身的方贺生,真是白白参加了这场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压根就没完成任何思想觉悟上的改造。爱人的鲜血非但没有使他认识到这个时代的不合理性已经达到非毁灭重建不可的地步了,反而刺激的他龟缩回自己传统的封建家庭,大概想从亲情当中汲取修复心灵创伤的养分吧。这也无可厚非,但他后遗症发作,因为一个不能忘怀的皮囊,就把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张文凤身心俱夺,还让人怎么为他的人品开脱?更别说这次也没忠贞成,等秀巧登堂入室,我对其人其事只能是观棋不语真君子了;后来,他之选择投身革命,也并非受到内心某种源动力的强大召唤,想要为之毫无保留的无悔无怨的燃烧剩余的人生,而是纯粹受到道德良心的驱使,有点明明不想为,但又不得不为的意味,走的一步三回头,心不甘情不愿。这也罢了,竟然又忘了安置文凤!可见痴心女子负心汉,人间何处不曾见?
  
  说到底,一位如此做派“鸳鸯蝴蝶”派的小生,横摆竖放,怎么看也不像是适合张文凤的对象,她也就是生而逢时,却不逢境,以文凤骨子里的反叛和倔强,若遭际稍稍顺水推舟,还不立即风虎云龙了起来?哪知大时代兵荒马乱,小人物命运多舛,没有什么别的选择的文凤只好选择了方贺生。人都说百炼钢成了绕指柔,恐怕与这样的男人待久了,文凤也不由沾染了他的坏习性。在没有明白方贺生只爱秀巧而不爱她之前,那个文凤,只剩可怜,浑身的可爱都在沉睡。当然,这无碍于我欣赏文凤,正如在编剧极力的恩宠下,谢秀巧已经由完美无限趋近于虚伪,仍无碍广大群众对她抛洒崇拜的鲜花和鸡蛋。
  
  香港影人大多数由内地“移民”过去,这种移民文化和整个美国崛起史中的“移民文化”有异曲同工之妙,体现在两处发达的影视工业当中,大都不乏看似励志,其实相当“涂脂抹粉”之作,艺术水准高一些的,隐讳到一般人根本察觉不了的地步,如《阿甘正传》;差一点的,连自圆其说都挺为难,姑且不说大家族经济如何与香港经济休戚相关,人所共知的事实是,任何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一个极尽血腥黑暗的过程。而这些多数具有横跨农民,地主,资本家等几个阶级立场的主人公,通常非常热衷于强调自己是白手起家,但绝不愿意详细透漏“起家”的手段。《再见艳阳天》很聪明的把谢秀巧的发家史与一个叫做琴姐的原交际花联系起来,把她作为她们事业起点的跳板,但有关行善积德能否转化成实际的经济利益,既而成全一个道德操守方面无懈可击的“富翁”,这个问题值得商榷的余地很大。突然觉得自己的说话方式很有无产阶级立场(汗)。
  
  浅白一点说,还是嫌谢秀巧过于完美了,这可能是我最不愿意接受的人物形象类型之一。一个小农出身的人具有朴素的“舍己为人”的道德倒还在情理之中,智商较高也是人家自己的福缘,但随着环境的变迁,身份的转变,立场的转变,所有良性的东西完全保留了下来,而诸如保守,拜物等,在这个阶层人民骨子里打下的烙印又偏与秀巧无关,我可就真的看不过去了。总觉得你骗谁呢?除此以外,贺生闲着没事玩失忆,把饰演丁敏的邵美琪一顿糟蹋也是我对这部电视剧相当不满的地方。林韦辰饰演的方贺文性格发展线路相对清晰,把他对他嫂子动的那股子俗念抛开,他和秀丽的一段感情也算得乱世风雨里面一张色彩分明的照片吧。
  
  话说回来,文凤甩开贺生甩的痛快!对了,就是痛快,这是秀巧的人品拼图当中,所欠缺的最后一块,弥足珍贵。虽然“忍辱负重”非常人所堪,值得称道,但阳转阴随,总要平衡一下才有益养生。在我眼中,骄傲的保持单身的文凤是全片最为赏心悦目的形象,在她历经与贺生未婚同居,险浸猪笼,庙里产女,委委屈屈的做妾,又明明白白的彻悟之后,这女人,内心成为一片肥沃的土(没人比她更懂感情),只是荒着,等人来播种。然后,韦世邦出现了。他与琴姐之间的恩怨有点拉锯,有点俗套,不过母子么,来来去去的,问题还不就是那么多,结局也只有一个:血浓于水。心底里,我是非常欣赏韦世邦的,有点像欣赏《飘》中的瑞德巴特勒。都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流氓气,把乱世当作机会似的玩转了。他和文凤一眼望去天生一对,对文凤,对小华(文凤贺生的女儿)好的没治。只可惜我猜中了他们的结合,却没有料到他们的结局。
  
  韦世邦死了,忘了具体的理由,大概是做了谁谁的替死鬼,反正很冤枉很好笑,令人觉得文凤的一切幸福被抢劫的如此不值。而秀巧却与贺生相伴着,走到了上个世纪末,还亲眼见证了香港回归呢。对于我这样一个“唯结果论”者,忍受了半年,就看到这么一条狗尾巴,痛苦可想而知,很长一段里,靠诅咒那个杀千刀的编剧活着。大概的样子,就是谁一提《再见艳阳天》,我的条件反射就是燕小六那个标志动作吧。九成九走火入魔了,也不知后来是怎么好的。

 

第二十七篇 劫数——封神榜
  
  今日有室友涉千山万水返家,昨晚与之并坐楼道畅谈人生。几个钟点吸风饮露,吹牛扯淡,得出结论一个——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当梦想照进现实,我们80一代的可悲而无奈的生存状态。一切光荣与尊严,都成了生存之路上华而不实的负重,甩开去,如同剥开乌龟的壳。游离秩序之外,失魂落魄,回归秩序之中,行尸走肉。然而不得不继续茫然的寻找,在望不到尽头的蜂窝里面寻找那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孔。
  
  如果世间真的有天道,我们又是应哪一劫而生?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百年,譬如朝露?还是有似恒河?怨不得人类要给自己编织好些无上荒诞的创世神话,原来是看透这一世玩偶般的宿命,想像界中,便有了力量绝对无可撼动的神佛,笃信着,以为云深不知处,或者真有个“西方极乐”。当然《封神榜》不同《西游记》,它是道家的事(佛教的影响也有,但是如来佛毕竟没有亲自披挂上阵),原著当中真正“巨无霸”一级的鸿均老祖,收个大徒弟,也就是三清之首的太上老君,原型便是老子。
  
  所谓“成汤气数已尽,周室天命当兴”,可见商纣即便没有欲令智昏,女娲像前提淫诗,他也注定要被历史的车轮碾成残渣,问题只是死的好看还是难看之别了。何况在我看来,纣王那首诗写的甚是文采斐然,把个女娲赞的活色生香,最后一句“但得妖娆能举动,娶回长乐侍君王”,在文艺学当中也不过是一种通过想像来强调她的美貌给自己造成震撼的修辞格,完全正常的审美心理而已,他虽是皇帝,毕竟还是一凡人,又不能真把你个上古正神怎么样,女娲的假正经和小肚鸡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封建传统道德不只戕害人类,居然连神也没放过(孔子,你才是老大啊)。
  
  而后狐狸精有了如此强大的后台撑腰,名正言顺粉墨登场,本来不是自己的基业,败起来就不心疼,不是自己的同类,害起来更不眨眼,她这份工作,还真是爽没边了,人家晴雯不过“撕扇子”就能“千金做一笑”,她活活毁了一座江山,那得等于撕了多少把扇子啊?妲己姐姐做梦难道笑不醒吗?顺带说一句,历史上成为商纣暴君佐证的“炮烙”,的确是冤在了这只狐狸头上,剧中表现也有欠真实,火苗子一窜,人直接化成骷髅焦炭,真要这么痛快,那“炮烙”可以干脆改名“安乐死”了,谁不知道刑法之恐怖在于死的慢而非死的快啊。至于敲骨验髓,剖腹验子,虿盆,挖眼剜心等等,确也片面反映了中华酷刑之妙想天开,源远流长。
  
  话说回商周之战,分了东西两条战线,西面在野的一条,表面说是两军硬撼,其实整个过程完全演变为了截教和阐教的车轮战加群殴。阐教叛徒申公豹本事大的不得了,他自己不过阐教一个二流货色,唉,二流都不见得,但就是有本事把整个截教上下大小一把抓,和姜尚JQKA似的轮番出牌,最后居然连“小王”通天教主都请了来,“万仙阵”一摆,谁都没辙,姜尚使出杀手锏,抬出“大王”元始天尊,此仙绝不含糊,直接抬出“大大王”太上老君……最后的意思是,别管谁谁谁,怎么蹦达你也拗不过“气数”去。至于东面朝歌的一条战线,就是单挑啦,苏妲己一个单挑殷商群臣!女娲灵魂附体,有赢没输。
  
  一边波诡云谲,一边血雨腥风,没得消停,说心里话,最有观赏价值的还是周朝武王以下一干大小帅哥。伯邑考坦荡,姬发儒雅,无与伦比,哪吒哥仨,眉清目秀,更有杨戬,一直被我封为仙界第一帅锅,地位稳如泰山。殷蛟殷洪兄弟刚柔并济,各有千秋,私心觉得殷蛟更英武一点,只是他师父给他的配备,阴阳镜太恐怖,太要命了,什么生化武器也没得比,照一下死翘翘,真不知道殷洪那个傻子怎么会只落得个翻天印,顶多是一威力加三级的“锤子”!虽说原则上讲,这法宝威力远及不上教主级的诛戮灭绝剑,但在整个电视剧版的封神上,第一次赤裸裸的屠杀,就是来自于阴阳镜吧,反正土行孙邓蝉玉夫妻肯定命丧与此——毕竟他俩这段《巴黎圣母院》似的爱情,比之武王青君的《白雪公主》,和殷洪凤珍的《王子复仇记》,反差太大了,因此印象极为深刻。
  
  另外,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帅家伙,充分验证上一代基因优良,下一代品种错不了。唯一出了点问题的是雷震子,想当初他爹文王拣着他的时候,那个小婴儿漂亮的啊,谁看见谁想亲一口,结果上来给他师父云中子抱走了,转个身再出来,就变了一绿脸黄毛长翅膀的怪物,倒啊,云中子,你拿啥把这孩子喂大的?
  
  记得当时看完《封神榜》最郁闷的莫过于看到姜子牙被申公豹一顿狠噎,说什么我作恶多端到底还是封了神,你呢,位极人臣终究只能做个人云云。申公豹其人绝对是《封神》中极品反派:苏妲己谈谈琴,跳跳舞,衣裳半天一换,怎么也能养养眼睛;费大夫与姬发那个弟弟叫什么伯安的,顶多是跳梁小丑,搅搅局而已;一干截教门人或恶形恶状,或仙风道骨,也都各有立场,顶多说他脑筋有点不大好使,算不得大恶。真是令人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独独申公豹这一个人,别人都封神也就罢了,凭什么他能封?难道元始天尊脑袋给门夹了?后来有精研封神的朋友安慰,申公豹这块料,也是应劫而生,一场劫中间包含多少难那是天定的数,也就是天数,就当他是一陪练吧,也挺不容易,搁今天,凭他的交际兼忽悠的能力,肯定也是人才啊。何况封神什么的,他一堂堂元始天尊门下,不过封了个分水将军,一年四季东海天河的值班,降了好几级……然后心理总算稍稍平衡。
  
  当然,这是年少时最朴素的爱憎了,如今审视,再看不见飘逸的神仙,只剩下铁血的政治。那些相生相克的法宝,那些不幸遭逢“劫数”的一干垫脚石和一干绊脚石,生,非我所愿,死,亦非我所愿。少数人成全了自己,多数人成全了大局。唉,真是似足了历史。

 

第二十八篇 思君——倚天屠龙记
  
  突然有些累了。堪堪码了50000字,忽觉时间重被定格在了眼前。我在做什么?难道忘了自己的初衷,是想写出曾经的感动,那些令每个毛孔都张开,令长长的胡须(如果我有胡须的话)往上卷的通体舒泰?而不是这些摆在手头的,挂在眼皮的需要很努力才能负荷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活见鬼的现实!想到此节,我毅然拾起了倚天屠龙——这两把金氏兵器谱上如雷贯耳的利器,曾为我真正走进传说中的江湖披荆斩棘——眼见得,我是要豁出去了。
  
  手里面共有郑版梁版马版吴版苏版五张牌:郑少秋版年代久远,没有一睹真颜的机会,不提也罢;梁朝伟版被小鱼儿石破天废掉了光芒,鸡肋一条;吴启华版一样是TVB第三代金庸剧中的水货,跟张智霖版射雕相似;苏版才过去三年,新的还能掐出汁来,与主题相悖。我很无奈的抽出马版,食指中指夹着,祥林似的反复强调,绝对不是因为这是一版“成功”的倚天,我才选它,苍天可鉴,真的是因为我不幸先看得正是这一版!
  
  然而现在,我的意图不是净给自己找不自在。杨佩佩做事,一贯喜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早习惯了。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在她的片子里面,总是会出现无数“垃圾”衬托着为数不多的一些“非垃圾”的情况,当然不是她有意为之,在她自己眼里,这些片子哪哪都是十全十美。打个比方,一个思维再怎么有问题,水平再怎么有限的学生也很难一气把20道选择题全部做错,因为那个概率是0.75的20次方,判断题就更难了,底数是更小一点的0.5,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一部电视剧的人物足够多,那么想把演员全部挑的像任贤齐之于杨过般的“鬼斧神工”,也非常不现实。于是“非垃圾”出现了。即使他们自身素质平淡无奇,但在那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谓俯拾即是的“垃圾”们的簇拥下,在他们“风雅颂”,“赋比兴”修辞手段全体总动员的衬托之下,终于绽放出了明珠宝石一般的光彩。
  
  我知道这样说了之后,马上抬出杨逍,有人心里得老大不舒服。他已然成了经典,“非垃圾”三个字对他根本是侮辱。没错,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先要说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周芷若。小昭被排除在外,只因陈孝萱气质风尘,不可能白璧无邪,更无法超凡入圣。殷离排除在外,一方面因为那个演员毁不毁容也看不出什么区别,一方面托编剧的福,对她大增戏份,竟然不惜动用“失忆”这一无敌法宝,还拉上殷白眉,殷野王一家子婆妈起来没完。害我没法不割舍原著中我恨的最狠的小昭和爱的最狠的殷离,三年不下雨似的“憾”(旱)啊。
  
  好了,先请好恶不一致者高抬贵手饶了我,别棒击我的心理问题,也别追问我讨厌小昭的原因:有人既已“东西永隔如参商”,自此成为人生无头无绪的痛苦之一种,那么缄默未尝不是对她最好的致敬;而那“不识张郎是张郎”的倔强女子,身披幻梦的霞衣,做着旷世的舞者,谁又舍得用爱憎的杂念去招惹她自在的魂灵?私心里还是相对欣赏苏版倚天当中的这两位的,特别陈莎莎版的蛛儿,有爽快利落的眼神,落在心里,是一抹暗色。
  
  此处绝代的妙人却是周芷若,周海媚。虽然她论人缘尚不及邓萃雯,佘诗曼,论美貌又略逊于赵雅芝,黎姿,高圆圆,但托了叶童天大的福,这些问题一下解决了。重复一句自己说了一千遍的话,打从看完《新白娘子传奇》,我就没拿叶童当女人看过!你想那美冠蒙古王庭的绍敏郡主,一个照面便能“灵芙醉客绿柳庄”,盖其智谋,也算得平生稀见了吧,乱明教,擒正道,屠少林,挑武当,更能在众女环伺之下,以异族异志最后成功夺得张无忌那份朝秦暮楚的“金贵”的爱情——横竖弄不明白这样的极品女人和叶童有什么关系?看着她的脸,好像吃饭时菜里面放了二斤盐,咸的发苦发酸。如此,周海媚这一碗清水便来的雪中送炭了。以至于多年仍记,芷若粉纱曳地,长发垂肩,一点“眉”心相映远,纵然欺天瞒地,也是个我见犹怜。
  
  至于那位挎着书包的张无忌同学,从此休提,明教教主做到有丐帮帮主的风范他也算不易。而一个能夺取江山的教会被杨佩佩制作成看上去只有张无忌和杨逍两个人的样子,更是一个穷酸到极致的创举。简言之,这是一部在40集的时候就应该结束的电视剧,后面硬生生抻出的24集完全就是对观众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的世纪考验。我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全指着孙兴的杨逍,这仅有的一枚续命仙丹了。
  
  然而那时孙兴还不是我后来心爱的“老鼠”。“逍遥二仙”不逍遥,义之束缚,情之缧绁,越是英雄盖世,越是泥足深陷。范遥为了黛绮丝,“俊貌玉面甘毁伤”(电视剧里面他毁容相当于整容了),而杨逍却为了纪晓芙一世伤心。孙兴演喜剧惯了,突然悲情,好比缤纷缭乱中冷不丁一计“剑走偏锋”,观者纵有倚天在手,也必不能当。总记得他出场的镜头,手里拿着酒壶,旁若无人的大灌,殷野王怒目瞪去,杨逍缓缓撩开眼皮,用余光打量这个和自己年纪仿佛的“小辈”,真是不可一世的狂傲。后来才知道他还是一个曾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如风不定川流不息中,于人生的某个刹那,忽然凝眸,从此人间春色尽归一株,又是一种何等豪迈的另类风流?纪晓芙何其有幸,又是何其不幸。
  
  问题来了,峨嵋派怎么成了伤心女子发源地的?记得有人这样另解郭襄在此“安家”的初衷:我只是喜欢峨嵋的雾,像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事实的真相无人知晓,但郭襄确凿是一个习惯祝福和飘泊的豁达女子,如果连她都需要用古佛青灯的苦行来镇定五蕴之痛,则峨嵋不论武功或者佛法先天“左倾”,倒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周芷若的悲剧言说了爱情的虚妄和不定,纪晓芙的悲剧控诉了爱情的断裂与分野,归根结底,都是对郭襄骨子中或有的“偏执”一种变相的传承。这就是“流毒”。而那位登峰造极的灭绝师太,身为悲剧却不自知,刚愎自用到死,则是一出悲剧中的悲剧了。
  
  看这部电视剧,眼睛受罪,耳朵真的享福。《随遇而安》,《爱江山更爱美人》,《你给我一片天》,《俩俩相望》,《刀剑如梦》,谁要说他一首没听说过,来找我,我对自己的嗓子很有自信,我亲口唱给你听!

 

第二十九篇 星月——黄埔倾情
  
  鸿雁远不远?不远。飞去是为了再飞回,又怎么会飞远?明月是什么颜色的,是白的,就像初雪一样白,一样清凉,一样天真。恒星在哪里?在南边,垂在故乡的江面,仰月挂中天,俯雁过留痕。
  
  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东西像春花朝露一样短暂,或许只有死亡,才和星月一样比较接近永恒。而他所从事的,正是这项接近永恒的工作。他名叫鸿飞,冠了“任”姓,仿佛这只鸟儿自由自在。事实上,他的确自由,诺大的天空,由着他飞,高翔低冲。唯一的问题是他无法停下来。他就是传说中没了双脚的鸟儿,一生只落地一次。就是他死亡的时候。他很喜欢音乐,钢琴,口琴,萨克斯。然而旋律每每透着忧郁,还有平静,一如安魂曲,安慰别人的同时,也安抚着自己。有时会有个女人随着他的演奏歌唱。声音中有洞悉一切的深意,总是会使他的情绪也轻松起来,甚至暂时遗忘了星月的光辉。她是他生命中的太阳,她叫方青阳。
  
  可是太阳的温度会灼伤鸟儿的羽毛。只在一定的距离开外,才会化作温暖。因此青阳一直是他不可或缺的朋友,但也只是朋友而已。他对她还有另外的称呼,嫂子。龙五第一眼迎向青阳的时候,鸿飞在他眼中看到了另一个画面:宁谧的教堂飘来如兰似麝的馨香,少了珠环玉绕,那女孩也能照花了他的眼,莫非她本身就是一颗会闪闪发亮的星?平生第一次知道何谓贪婪,看不够的结果是放开了人生一切别的想念。龙五爱青阳吗?是的,所以鸿飞坚信他一定会得到她。正像他也笃定自己一定能够得到沈南星。
  
  身外,大上海十里洋场,灯红酒绿,光怪陆离。身处其间,仿佛再也闻不到那股末日来临之前,近似纵欲无度的荼靡。越是懂得享受回光返照的人,越是刻意拒绝了解生存和死亡之间一线的玄机。除了不愿,更多的是不敢。而那些混合了车轮声,叫卖声,汽笛声的人间烟火,又总像没有尽头似的,燃烧不歇,至少令希望永存。由此可见,纵然遭逢乱世,我们也无法要求人们能够未卜先知那些暗处窥伺,等待发难的硝烟——不及看清哪个指尖扣动了扳机,龙五或者任鸿飞或者什么别的人,已经送你去了天堂或者地狱。
  
  与死神共舞,肤浅的缘由是想生存下去。或许这就是香港人眼中的黄浦滩吧,不想纠缠过多的意识形态和民族大义,只要最终上去过不知何方的战场,或是做了哪里的护士,便实践了最朴素的“爱国”,既而魂牵梦绕的,还是爱情。向来觉得香港人并不懂得“末世”的真谛,又或者他们已经躲到可以“偷生”的一隅,对“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理解总不如留下的人,透着无力而疯狂的恐惧。突然回想起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度风靡上海的软性电影和左翼电影。是选择同病相怜?还是选择自欺欺人?不安需要宣泄,勇气需要建立,于是有了命运的斗士。也有了“发梦”的人,格外畸形,格外荒诞,但又何尝不是人类最真实而直接的精神诉求?
  
  如果人类是不会做梦的动物,那么好莱坞的电影王国无从建立;如果人类的眼睛和心灵不渴望虚妄的滋润,那么我们的童年只会喜欢上课,而不会去看这些花花绿绿的港台电视剧。22岁的张智霖混沌未凿,偏裹了一身坚硬笔挺的皂衣,不问瞥向谁,左眼是天神,右眼是鬼魅。特异一如古龙笔下的无花,有致命的吸引。他说《黄浦倾情》,我恨不得把酒还酹江月。谁还去考虑一个黑帮横行,列强瓜分,沦陷在即的上海滩或许没那么有趣。
  
  杀掉爱人的父亲是一宗在银幕上泛滥成灾的罪。任鸿飞也踩上这样一颗雷。那一刻,我却没有为他绝望。困厄是成全,完满才是考验。当某些事情发生,最倒霉的其实是那些始终缺席的人。童月白从不会令任鸿飞撕心裂肺,无微不至的照顾,舍生忘死的付出,才是她对任鸿飞表达情衷的语言。世人大都不懂得珍惜,每个人都被自己心里的一块填的那么满,谁不是在很久以后才能明白,被宠爱的滋味,其实温暖如春。可当时只觉得负累。我不知道多少人懂得月白的纯洁与可贵。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呵护有加的公主,不像青阳阅尽世态炎凉,也不像南星横遭人生巨变,因此对人世从无戒备,敞亮的,只想把善良关怀播撒给每一个人。如果南星足够倒霉,或许我会替她嫉妒月白的幸运,就像曾替曲兰陵嫉妒古雪,但没有,南星实在富有,失去母亲,她还有父亲,失去父亲,她还有鸿飞,失去鸿飞,她还有宋怀光,纵然不稀罕,她至少还有小禹。
  
  姐妹相聚,鸿飞眼中唯一闪亮的,就是那颗星。而任凭月光普照,也是自己独挂千年。跳舞的时候,任鸿飞忽然对宋怀光说,我们交换一下舞伴吧。那一刻,谁会不清楚谁是多余。或许龙五的野心已经将他和青阳改写为一出悲剧,观众便再也看不得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的沈南星和任鸿飞。当战争成为一个悄然逝去的时间印记,鸿飞重返上海,竟然那么轻易的邂逅了长大的小禹。父女之间总有些微妙不能言传,于是被牵引着,鸿飞重又看见了他的南星。
  
  鸳梦重温,所有人称心畅意。唯我怨毒这个淡写了太多牺牲的结局。把任鸿飞的蜕变全部推脱给他那“革命先驱”的父母,本身就有不负责任之嫌,即使迷恋,我还是觉得在这种题材当中,惩罚远比赦免来得更顺理成章乃至轰轰烈烈(或许这就是《黄》比不得《上海滩》的原因了)。而让爱情始终伴随一个杀手的救赎,又不该那么不讲求经济效益,泛滥的东西无所谓珍不珍惜,日月难道只是为了陪衬满天星?事实本来就是这样的。人间总又太多偏爱没有道理,就像从此不会再看鸿飞以外的张智霖。

 

第三十篇 名将——淮阴侯韩信
  
  之前也有意识到,自己一个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走在春风里,后来跨世纪的五讲四美好青年,所有启蒙岁月的精神养分不会全部来自香港,台湾,日本,新加坡这些打着隐讳的资本主义烙印,趁改革开放之虚,对我们进行文化倾销的蛋蛋丸丸之地吧?大概其是的。不然我前面干什么呢?莺歌燕舞,响的是靡靡之音,刀光剑影,流的是虚无之气,篡改着历史,异化着想像。技术含量倒是高了,总觉根基浮在云端。
  
  三十,整数篇。我觉得势必应该用一部地道的内地出品作为纪念了。红楼西游既然已经雪藏,遂捉起这部《淮阴侯韩信》。印象中,能够像它这样真正淋漓的宣泄民族气韵,端正的评说千秋功过的作品,不多。那时也不懂得什么是宏大叙事,什么是英雄史诗,但有一点,我可能和大多数同龄人不相一致,就是对历史,特别中国历史有一种过于早熟的尊重。因此虽然也看很多历朝戏说之剧作,内心总有挥之不去的忧患,真不希望荧屏就此演变成为一场颠覆正常史观的灾难。中肯的说一句,时至今日,内地领军华语圈的剧作类型,依然非历史题材莫属。纵然观众对于新兴的“新古典主义”莫衷一是,甚至有认为这是一种更加“卑鄙”的误导,但我却很欣赏里面那份革新的勇气和虔诚的态度。没错,就是这个“态度”。
  
   《淮阴侯韩信》是导演郭宝昌早期的作品。这是在他那四十年磨一剑的《大宅门》横空出世之前,留给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良好的一部电视剧。老爷子精益求精的倔强可随处呈现,投射在重点人物刻画与细节处理上,还是那种独道的,极富内部张力的美学风格,煽情总在不着痕迹之间。窃以为他挑演员的眼光与之前挑导演的眼光都是“孙悟空级”的:没有他,就没有陈凯歌,张艺谋这辉煌的第五代,没有他,也没有了张丰毅,陈宝国这些超一流的戏骨型演员。张丰毅领衔饰演的韩信,的确令一代人深深的记住了这个拥有一张坚毅面孔的男人,也记住了他半含半露,木讷与高深并存的独特声线。
  
  和一切立足于不得善终事物的作品相似,这也是一出前面飞得有多高,后面摔得就有多疼的悲剧。比如《水浒》,比如《北洋水师》。而正是前后两个波谷,将当中的波峰烘托成为一览众山小的高绝。就像记得梁山一百单八将聚义,大排座次,就像记得亚洲第一的浩浩荡荡的北洋舰队,脑袋也鲜明记录着,十面埋伏当中,楚声四起,一代枭雄霸王项羽穷途末路,悲壮无已的自杀以谢——那是韩信一生最辉煌的时刻,铸写成四句沉甸甸的主题曲:“亮煌煌几页史书,乱纷纷万马逐鹿。雄赳赳一代名将,野茫茫十面埋伏。”调子敞亮宛转,隐约记得演唱者是屠洪钢。
  
  我景仰名将,甚于景仰君王。或许潜意识总觉得前者比后者多了十分真性情。事实上,兵不厌诈,一个优秀的军事家,绝不会比一个优秀的政治家缺少多少“诈”或者“忍”,也因此二者总是一体。倘若韩信是个莽夫,岂能编出诺大一张狡狯的网,困毙项羽?还不一早因为当街砍死那个不知所谓的市井流氓而被依法镇压了?哪还能因“钻胯”的一幕而成为千古“忍术”的典范?由此可知,韩信的确是一个人才,头脑冷静,目光长远,问题只是他志在“董事长”,还是志在“CEO”了。一君一臣,成了政治和军事之间最关键的分野。
  
  后来的事情是,韩信清楚将自己定位成待价而沽的人才,心里头或者说外表看似从未想过,去开天辟地。是否他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在钻研军事谋略的奇技淫巧之间了?他也解读人心,起码断项羽就断的很准,但他的理性却类似一个科学家的思维逻辑,而不是一个政治家,解读人心只是在战场击败一个人的需要罢了。韩信爱惜羽毛,在对自己“战神”的形象塑造方面自信到了自恋的地步,等萧何来追,和登台拜将等仪式弄得排场非凡,扬眉吐气的同时是不是稍嫌矫情了?(这是后来觉得,起初看电视剧确也暗呼“大丈夫,当如此”),当然,若不这样,他也就不是韩信了。由此,一个“无双国士”,一个只要给我军队,我就能打胜仗的男人,尽管也同时享受着过程和结果,毕竟和除了狠抓权限,其他一切不顾的“老板”刘邦价值取向截然相反。
  
  从属于乱世的勇气气壮山河,凌驾于乱世的能力力挽狂澜。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在书写“骇人听闻”的同时,也为自己描上洗不清的“妖魔”的胎记。刘邦被韩信的“十面埋伏”战阵惊呆了,投去不动声色的一瞥。这一瞥成了韩信作茧自缚的先机,谁能料得到呢,“帅才不及帝王术,兵书不及圣诏书”,韩信自己反成了“十面埋伏”困的最彻底的人。于是从齐王,到楚王,再到淮阴侯,最后由老婆出面,用天才一般的想象力终结了一代开国名将的生命。此情此际,凡怀一腔热血之人,能不长歌当哭,有泪如倾?
  
  吕雉其人,用什么语言去描述都显多余,只说这么多年过去,我几乎完全忘记了史兰芽饰演的齐娥,在她老人家的指使下去韩信身边卧底,因为动了真情而触壁身亡这一系列的情节,完全现查现知道,知道了之后,脑子里还是没有任何印象。可我却清楚记得吕后,能够百分之一千的笃定她的饰演者名叫“柳格格”。甚至还能回想出我妹嘴里吐出这三个字时,那个狰狞的恨不能生啃了她的表情。可见仇恨的力量是多么巨大。时间都不能解决问题。
  
  心下感激太史公留下的《史记淮阴侯列传》,也感激用一份虔诚的心意,将它重在荧屏书写的每一个人。人们虽然不喜欢悲剧,但“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偏是不容撼动的历史铁律。冤,当然很冤,总算队伍很壮大,前有文种,后还有徐达常遇春。等到认识袁崇焕,才知煌煌一部华夏史,没有最冤,只有更冤。

 

第三十一篇 单色——乙未豪客传奇
  
  其实老早就想回忆这部电视剧了,只是被许多七零前辈嘻笑怒骂的慌了手脚,隐约觉得或许这部电视剧真有那么荒诞无稽,倘若此时逆风而上,絮叨一番感动,还不被人耻笑了去?可转念一想,又能如何呢?个人的喜好,本就与人无尤,即便之前,我也没少为了图自己一时痛快,抬脚就对一根根敏感,半敏感的火线大踩特踩的。呃,说自己喜欢的戏,让别人骂去吧。
  
  首先,请恕在下将技术层面的问题全权抛开。什么导演,编剧,摄像,剪辑,灯光,置景,造型,烟火,特效,武指,化妆,等等等等对我来说至少是上世纪90代中期以后才渐渐有了自觉意识的名词,看《乙未豪客传奇》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乙未”是天干地支纪年的一种,还一度觉得此处微言大义,必有奥妙,及至看到《甲午风云》,总算因为上下关系传承的顺畅,而永世不忘的记住了中国近代史上很糟心的两个年头:1895,1896。其次,如果我一早知道那是讲述1896年的故事,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去看的,那简直就是历史课下的二次荼毒,一个自小就想象力丰富,替古人担忧甚于关心自己一切的孩子,能不面对一些残酷还是不面对的好。言下之意,我只是把它当作传奇,一场有若干拖沓,也有若干畅快,有若干灰暗,也有若干明亮的传奇,在首首或昂扬,或缠绵的乐曲托称下,终于成了我的童年岁月中,不可或缺的记忆之一页。
  
  里面有一部分特异的故事是来自东瀛的乱糟糟多角恋。处于中心的男人名叫太乙胜男。扎个小辫,依稀记得眉目生的不错。和当时很多同类型片子中的日本浪人相似,有沉默的特征,痴情的秉性和高强的本领。大概是他上司的车骑君代和车骑多纱子姐妹显然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被这样的姐妹纠缠,太乙胜男是相当不幸的,何况他所爱慕的玉湖西子又偏偏那么弱不禁风,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太乙胜男的保护。我向来痛恨让自己心爱的男人疲于奔命,或者动不动被人擒了去,当作人质相要挟,然后弄得爱人缺胳膊断腿,中刀中弹不放血不算完的女人。因此相比她,我宁可选择多纱子,很酷很冷,但爱太乙胜男爱的决绝。
  
  另外还有爱的决绝的人,是个男人。白喻正,黑喻邪,本是影像上通行的法则,可是这部片子里面坏的要命的男人,名字竟然叫做“白如雪”。这对于矫正,或者说歪曲我对于他的认知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有时我甚至会怀疑后来我阅读武侠小说,严重倾向心仪反派的毛病正是他“白如雪”埋下的伏笔!当然,这也得益于男一号横沙竖那张老气横秋的脸,充分拓展开我倒戈的空间,等到白如雪的妻子赵尘影,和妹妹白如梦都爱上横沙竖,白如雪沦为前面论证过的戴天一类的反派,我喜欢他的理由无疑充分到无懈可击了。用来敲定他角色定位的就是他清朝官宦的身份,这放在任何一部清末的片子当中,难免不带一身洗刷不净的血腥。但是因为我喜欢白如雪,闭上眼,便觉得这个人好像赌徒迈出赌场时的钱袋子一样干净。国仇当前时,他会选择与横沙竖冰释前嫌,慷慨赴死的情景,带着歌德式的一往无前。而最终赵尘影毕竟选择归宿于白如雪,怎么说呢,上天的悲悯?或许象征着天堂一直为他留了一道门。我却相当反感,这和倪婕之于戴天的意义分野很大,白如雪,本身不同于“被动”的戴天,他是一个胸中有丘壑的男子,十分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会用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则去界定他眼中的是非黑白,尽管冷峻的现实有时会令他感到迷惘,但他与后悔绝缘,所以也无需赵尘影这种廉价的打赏聊表慰藉。
  
  在我的眼里,白如梦大概是整部剧集中最美的女孩了吧。赵尘影略显沧桑,几个日本女子或凶相毕露,如车骑姐妹,或病态横陈,如玉湖西子。只有白如梦,真正闪着十几岁少女才有的单纯和忧郁,那么含蓄的爱上了横沙竖。很清楚的记着一个细节,那是在白如梦已经征服了横沙竖以及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之后,突然有一天,她无意揭出自己的哥哥名叫白如雪,那边如同天塌地陷似的,每个人都只会念叨“白如梦,白如雪”,怎么没有想到呢?然后领着已经震懵的白如梦去瞻仰他们仇人的排位,赫然三个大字“白如雪”。至此,白如梦的悲剧也被注定。当时,同样深受震撼的我,忽然冒上一个奇怪的想法,总觉得他们兄妹和整个世界都是格格不入的,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要被牺牲掉,乙未乱世,怎么能容得洁白的一如雪花或梦幻一样的人?剔除他们的所作所为,名字都带着谶语一般的邪性。
  
  或许只是因为当时骨子里还没有仇日情绪吧,似乎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一部描述东北人民英勇抗日的电视连续剧。因此直到多年以后,有人提及,才勉强回忆起,有关某镇以一个古墓为基地的神秘事件,似乎的确牵连了不少罪恶的勾当。不禁反思是不是也是这部电视剧带给我挥之不去的阴影,后来,对一切幽闭的空间,以洞穴为首,心存极大的恐惧,总觉得不问自入,有被困不得原路而出的危险。话说回来,如此阴森恐怖的氛围,只能将我更加抽离现实背景之外,仅仅把它当作一个“传奇”看待。
  
  传奇中,有没有严肃凝重的历史我不知道,有没有上下纵横的豪迈我不知道,有没有刀光剑影的残酷我不知道,有没有空灵简单的喜悦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白衣如雪的男人,浑身上下容不得任何别的色彩的滞重,整个成了一个符号,左右着我的心智,作用着我的灵魂,勾勒出我深层意识的地形地貌。令我在很久以后的今天,像呼吸一样自然的宠爱着一种无品的单色,雪色,换个说法,就是白。

 

第三十二篇 飘零——婉君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冰肌如雪,纤手香凝;多少欢笑,多少泪痕,望穿秋水,望断青春。
  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几番风雨,几度飘零,流云散尽,何处月明。
  
  琼瑶这个人写歌词还是可以的,她错就错在,把小说也当成歌词写。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同龄高级愤青韩寒。我举四条腿赞成。虽然我并不拥有这个数目的下肢,但是为了真理,付出变成一只青蛙或者一张桌子的代价是值得的。
  
  我对琼瑶的态度之矛盾,可谓冰火两重天。在我如饥似渴的搜罗一切言情读物的年纪,对什么正牌子,砸牌子的言情小说完全实行零门槛制,不管良莠不齐,我自兼收并蓄。数量的急剧飙升意味着平均质量的直线下降。谁要是连那种语法都不通,情节,也没什么情节可言的所谓“小说”都看过了的话。那么能够捧上一本琼瑶,心中喜悦不啻饿了三天之后,面前忽现一只无敌香橙虫草鸭啊(口水)。这位言情世界的“教母”,的确曾在我的人生中创下不少罕有至匪夷所思地步的记录。最典型的一个就是,看某本小说之后,哭得太狠以至免疫力下降,既而着凉发烧大病一场,从此心有戚戚焉,再不敢念及《翦翦风》,念及柯梦南。我不排除后来我对琼瑶的藐视,有部分为了标榜“品位”而故意撇清的嫌疑。但她也实在千不该万不该捅了我心里最不可触碰的马蜂窝——清宫。导致正史拥趸,小美本人实在没了后路可退。文学是一个很高深的定义吗?或许吧。反正当你开始膜拜卡尔维诺,马尔克斯,卡夫卡,肯定再也审不了琼瑶阿姨这份“傻了吧唧”的美。
  
  世界上的一切都有一个保存期限,我心里那盒名叫琼瑶的罐头也不例外。虽然上面的铅字已经模糊,无法标注“质变” 确切发生的那一点,可我清晰记得,这罐罐头加工完毕,才出柜台,我一眼望去,邂逅的就是《婉君》。本就是“傻了吧唧”的年纪,对于琼瑶端出的这一盘视觉冰淇淋,心中充盈自然而然的“艳羡”,无论之于金铭,还是之于俞小凡。记忆中有一幅不能淡忘之红,铺天盖地的,是女人一生一次的梦想,对或者错,都是相当旷日持久的一件事。
  
  如果那时我的年纪稍大一些,我应该也会像婉君一样选择仲康的吧。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在男女之间画出几条不尽完满,却也略带参考性的连线:现实的女人首选稳重的男人,成熟的女人会不经意被单纯的男人敲开心扉,而热衷做梦的女人最容易被野性的男人俘虏。嗯,或许有人举手抗议我这严格遵照互补法则的定义,没关系,我也只是说出一种概率,放在这里,至少可以反观婉君是怎样的一个女人。无疑,伯健是稳重的,就像一座高山,坚定不移,无论接近或者远离,都会生出无限踏实的感觉;叔豪是单纯的,被宠大的幼子,习惯对于自己想要的进行不遗余力的追逐,并坚信能够得偿所愿;仲康则是野性的,他的攻击力不可言喻,最无奈的是,一旦生出叛逃之心,却也谁都别想抓的住。
  
  所有女人都是从怀揣着天真的梦想开始,被慢慢蜕变成后来的样子的,有的早一些,有的晚一些。但一开始,人们总倾向颠倒在强大而陌生的力量当中,体验忘我的感觉,而不去计较所谓的长远太平,或者是修成一个怎样的“正果”。虽然婉君嫁的是伯健,和她拜堂的又是叔豪,但她却愿意跟随仲康到天涯海角去。后来看《秋日传奇》的时候,有点怨怪自己怎么总是忍不住把这两部有点八竿子打不着的影视作品往一处想。可谁叫它们都是讲述一个女人与兄弟三人的故事呢,甚至那兄弟三人,依照次序,连性格特质也对位,当然,《秋日传奇》三兄弟对于这三种性格的诠释深刻的多了。尤其俨然成了好莱坞电影秋色代言人的金发崔斯汀,那条强悍至无可驯服的野性的生命,大概就是一种对于梦想的升华吧。我想着婉君,就像理解苏姗爱上崔斯汀一样理解她爱上了仲康。而在当时,我还缺失这种起码的判断能力。
  
  正常的情感线索逻辑中,梦想断裂的地方,脆生生的,总会留下一对透明的蜻蜓的翼,记录挥之不去的往昔,对人对己,都是一场充盈着无限真诚和尊重的拷问。但琼瑶消解这一符号的力量是惊人的,她笔下的“善良”,从来浅薄的连试探都多此一举。爱情,在她那里,不是辩证法,只是表达式。每个人过于“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无论棱角,或者软肋,清晰的好像放在手术台上的解剖物。文本的多义性损失的不成样子,令人被动吞咽着影像,少了这一层曲径通幽的解读,也就使人难以触及那种天人感应似的被捕捉,抑或说被击中。
  
  于是,在理由充分的大前提下,失去仲康成了微不足道的遗憾,而兄弟之间前赴后继的“拱手相让”也成了一场小孩子过家家似的闹剧,只是让我提前明白了“三个和尚没水喝”最浅显的意之所指。不怕没选择,就怕选择太多了,走一条分岔多的道路,远比走一条直通到底的道路要耗费更多的心力,哪管前者多么宽敞平坦,而后者多么狭窄崎岖,只求心之安定,目光不要时时被岔路上的风景所牵引,既而幻想失去了怎样的精彩。琼瑶毕竟不是张爱玲,她永远不可能像后者一样读懂人性中的“大悲剧”。 一干无私至虚假境地的角色,静静随波逐流,际遇来回之间,找到锅碗瓢盆的归宿,横竖都是团圆。这种境界,是不是该称作“难得糊涂”呢?
  
  记忆中最空壳子的美丽,不幸正是婉君。金铭的童年角色不论,俞小凡名动一时,却没有后来的《望夫崖》中康梦凡令我感叹。又或许,我骨子里从不是一个骄矜的公主,琼瑶用她完满写意的画功所勾勒出的这一干细腻精巧的花瓶,永远无法令我生出水仙一般的顾影自怜,或者也曾有一刹的恍惚,只是过后全不萦怀。

 

第三十四篇 斗法——四大名捕
  
  高中的时候,我有一个交好的朋友写校园小说,创造性的将四大名捕从京师六扇门挖墙脚到了我们学校的教务处。尽管菩萨和庙的大小不成比例,但是很多年之后,这项“人才计划”还是成为人力资源配置史上的经典案例。屡屡借鉴的结果是,冷血追命铁手无情这监考做的是越来越perfessional,以至于连他们老师诸葛神侯都要偶尔客串垫场,丢尽朝廷和六扇门的脸面。与此同时,我那兄弟付出了写检察遭警告的代价,但被后来蜂拥而至的剽窃者所埋没,最终连个专利也没有申请到,恐怕算是比他们还郁闷的人了吧。
  
  玩笑话。言归正传,关于冷血追命铁手无情,我首先强调一点,这是一宗在传播过程中被人为重新编码的谬误,为了押韵,牺牲伦理可真是要不得。难怪发展到最近,几版改编,无情站起来了,铁手老树发新芽了,追命脑子坏掉了,冷血干脆明目张胆篡了无情的位,当上大师兄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温瑞安可还活着呢,我认为我有必要把他们的顺序先拧成正常的——无情铁手追命冷血。再比较郑重的跟他们打一声招呼:盛崖余,铁游夏,崔略商,冷凌弃,久违了啊。
  
  或许是十分钟年华老去,令人不胜唏嘘。又或者我本不是真正的勇士,无法直面惨淡的武侠剧现状。逃避的方式是不断在某些记忆的断层追索已经略显斑驳的影像,让曾经废寝忘, 食,生死以之的痴恋去勉强填充日渐空虚的心灵枯井。突然, , 就想起来他们,想起姬摇花,想起艳无忧。而米雪自《霍元甲》之后,一度被我惊为天人的美丽,曾在此片借无忧的肉身娉婷怒放过,那无情之人,动了要人命的情愫,一番纠缠,奇痛彻骨,也绝非时间能够轻易抚平的刀痕。
  
  一直以来,我所倾心的武侠人物,多有两种气质,一面是烂若云霞的笑容,一面是月亮花般的清俊。而无论绝代双骄,猫和老鼠,及至大唐双龙,都是对这两面完美的诠释。如果非要分个高下也未不可,我清楚知道自己更偏爱无缺,展昭,和子陵一点,于是取向很分明了。毫无疑问,四个里面我挑冷血。此人木头级别极高,是不可多得的受虐材料,但可能因为身世实在倒霉,倒霉的令后来者想去虐待他的心思打了折扣,因此冷血的日子相对还算清静。饰演冷血的演员叫黎汉持,长相我认为强过无情伍卫国,跟像个老头的铁手,以及大家都熟悉的要命的梁小龙几乎没什么可比性。难得是这个角色踏实,既不会像追命那么冲动,更不会像无情去谈那种不着调的恋爱,他的存在,稳稳掣住了整个局势的缰绳,和铁手“大叔”作用类似,却又酷了三分,堪称完美。
  
  烧冷灶是我的毛病,当时论风云,的确没人能与大师兄无情比肩。哪怕没有先入为主这回事呢,伍卫国也算得独一无二的无情公子了,这个事实几乎与吴岱融的花无缺一样是不刊之论。只消往轮椅中一坐,面无表情对着犯人,淡淡一句,我审案,从来没有人敢回答“不知道”。就能令对面的小子汗如雨下,表情凄厉如同提前享受了“分筋错骨手”,如此势大力沉的心理压迫,慈祥的神侯,稳重的铁手,急躁的追命,漠然的冷血大概其是很难在常态下做到的,他就是无情。好好发展一下,说不定能够成为气质最邪异的酷吏,不过没人响应我,回到现实,他无时不刻不处在艳无忧的“骚扰”下,酷吏不像,也就跟燕南天仿佛,试药罐子一只吧。
  
  我从来没怀疑过无情会变有情,但也打死想不到令他情之所向,不是艳无忧,而是姬摇花。印象中这个女人倒也不丑,只是跟我心里的女神米雪还有一定差距。而能够甩了无情还不被我列上黑名单等着发送地狱,她究竟怎么做到的?仔细想想,沾了和尚的大光了。那个皇子,化身少林主持的男人,该是姬摇花真心所爱的吧?明明凤子龙孙,却因为天生异相,被当作妖孽开革出去——记得电视剧里面,他的眼睛可以冒绿光的,很糁人很糁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怕的基因突变,但命运的悲剧性,更凸显了他某种不可言喻的高贵性,大有凌驾四大名捕之上的人格魅力。因此,无情的失恋似乎可以被纳入接受范围,而姬摇花为了这个男人破釜沉舟的付出,也令我想起《覆雨》中的靳冰云和庞斑。何必再去菲薄这样的女人呢,她根本无惧地狱,她早已在那里了。
  
  温瑞安的原著写的散,我看的也不全,不过最熟悉的,当属铁游夏。可惜印象中聪明能干的少年铁手一上荧幕,就变得他老妈也不认得他了。这或许是老温的宿命,和古龙一样天生无法具相化的语言,描出一干神化了的人物。你只能感受他们的味道和气质,却永远无法触摸他们的五官。温瑞安问题更严重,古龙聪明在完全抽离历史时空,令笔下世界纵横捭阖,而温瑞安还非要自己的角色给社会治安出力,做着名捕,也就是公安民警了。这倒是符合了现今武侠剧编剧的智商,居然还是没有逃脱被糟蹋的结局,动辄把背景由大宋搬到大明。近年来金古梁黄温,无一漏网的被悉数歼灭。我的忍耐力在锤炼中慢慢媲美乌龟,但还是要非常负责任的说一句,连续几版ABCD震关东,斗将军之类,是极品中的极品,万年的乌龟看了也会宁可咽气的。
  
  我渐渐讨厌这个娱乐精神主导一切的时代。不禁怀念上世纪八十年代银屏上那种朴素的武侠气韵。技术符号的突飞猛进难道是为了领着脑子走向残废吗?如果真是这样,我宁可时光倒流二十年,一个跋扈的笑容,一滴幸福的眼泪,再也找不回来的时候,才觉得啊珍贵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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